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吉英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条件的432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0.696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明轩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的2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60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其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48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审批机关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19,959,040股减至119,940,96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1,995.9040万元减至11,994.0960万元。同时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同时相应废止《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及取消监事会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审批机关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审批机关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该议案包括以下26项子议案,董事会进行了逐项审议并表决。
4.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4.01、4.02、4.04、4.06、4.07、4.08、4.11、4.12、4.14、4.15、4.16、4.24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36,171,495.55元和资本公积217,809,572.33元,两项合计253,981,067.88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金。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4,503,927,670.85元,未分配利润由负值弥补至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批准,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于2025年12月24日召集并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5-063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C3-4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4日
至2025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根据《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股份由具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称为“A类股份”)和普通股份(称为“B类股份”)共同组成。A类股份及B类股份持有人就所有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的决议案进行表决时,A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六票,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一票,但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6、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聘请或者解聘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会对前款第2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相应数量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的除外。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01、议案3.0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04、议案3.06、议案3.12、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议案2、议案4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1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1幢4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非法人组织的股东由该组织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5、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2月19日17:30,信函、传真中需写清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4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需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6、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郑红菊
联系电话:86-10-82263021
传真号码:86-10-82263100
电子邮箱:ir@hirain.com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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