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15年1月1日起,受长沙市城市路桥收费方式改变的影响,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的浏阳河大桥收费经营权从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没有经营收益。为解决此遗留问题,报经长沙市政府批准,长沙市财政局将支付浏阳河大桥收费经营权剩余收费年限经营收益补偿款总计人民币4300万元,从2023年起分三年支付到位。该项政府补助款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为现金形式的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首次披露了《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公司收到该项政府补助款的第一笔补偿款人民币1500万元;于2024年12月12日第二次披露了《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公司收到该项政府补助款的第二笔补偿款人民币1500万元。
二、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收到该项政府补助款的第三笔补偿款人民币13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该项政府补助款人民币4300万元,该项政府补助款资金已全部到账。
三、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款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款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由于2022年度公司已将浏阳河大桥收费经营权未摊销成本转入持有待售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2023年度,公司已将该项政府补助款总计人民币4300万元一次性冲减前期成本并在扣除税费后计入“资产处置收益”1917万元,占2023年度净利润的12.89%(经审计),剩余未收款项计入“其他应收款”。公司2024年度收到该项政府补助款的第二笔补偿款已冲减“其他应收款”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本次收到该项政府补助款的第三笔补偿款将冲减“其他应收款”人民币1300万元,冲回坏账准备130万元。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到该项政府补助款的第三笔补偿款1300万元将冲减“其他应收款”,冲回坏账准备130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政府补助款资金已全部到账。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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