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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一)变更注册资本

  因公司完成9,121,5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减少至1,415,267,079股,注册资本减少至1,415,267,079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相关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取消监事会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仍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

  本次修订后,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统一将“股东大会”的表述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表述,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鉴于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所实行的分级授权、集体决策、专业审议、全程监督的工作机制,已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中得以体现,因此公司2015年发布的《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相应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最终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变更及备案内容为准。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度变更清单具体如下: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3项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修订及制定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8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

  

  上述提案已经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1.01-1.03提案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上请注“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6)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娟

  电话号码:010-88146320

  传真号码:010-88146320

  电子邮箱:zhqb@qingxin.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6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3”,投票简称为“清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每个议案项目后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议案项,该议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8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2025年12月8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竹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完成9,121,5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减少至1,415,267,079股,注册资本减少至1,415,267,079元。

  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相关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取消监事会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仍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

  鉴于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所实行的分级授权、集体决策、专业审议、全程监督的工作机制,已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中得以体现,因此公司2015年发布的《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相应废止。

  本次修订后,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统一将“股东大会”的表述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表述,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基于上述安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最终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变更及备案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新增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章节,详细规定了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对年报具体事项的异议处理等。《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相应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新增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明确独立董事专业背景要求及履职保障与问责条款。新增年报工作规程部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相应废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摘牌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拟公开摘牌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若摘牌成功,有助于公司推动业务发展,巩固和拓展水务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水务板块整体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董事会授权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确定最终摘牌价格,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唐鸿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摘牌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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