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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触媒

  股票代码:6882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名称:王婧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 ***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 ***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12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释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6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除上述执行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持或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0,380,8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8,618,8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婧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秘办,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王婧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9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王婧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45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

  并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婧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0,380,841股减少至8,618,841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89%减少至4.8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收到股东王婧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2月8日,王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王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0,380,841股减少至8,618,841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89%减少至4.8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1、以上表格中,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76,200,000股计算,“持股比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婧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62,000股,超出减持计划上限2,000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46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80,8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9%。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3年8月16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股东王婧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收到股东王婧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婧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62,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婧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62,000股,超出减持计划上限2,000股。

  (四)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婧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62,000股,超出减持计划上限2,000股。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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