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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D26版)

  证券代码:603418   证券简称:友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1月28日以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2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珊珊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起人名称、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起人名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7,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418        证券简称:友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2000号上海虹桥西郊假日酒店3楼A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5日

  至2025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的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2.01,2.0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3日8:00-16:30。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以邮件或信函送达时间为准,须在股东会举行前48小时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地点及上述证明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2058号,证券事务部

  电 话:021-59761698

  邮 箱:yszq@unisonal.com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已办理会议登记的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并提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418   证券简称:友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单项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7,000万元(含本数)。该总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10月13日。在上述总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本次增加额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存在投资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7,000万元(含本数)。增加后的总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3日,到期后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在前述总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总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137,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13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9月30日)期末货币资金2,204,439,418.84元的比例为62.15%。截至2025年11月25日,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保证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二、 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9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7,000万元(含本数)。该总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议案到期日2026年10月13日止。在前述总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次增加额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存在投资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产品,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是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现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本金将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会计科目,同时取得的相关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 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418        证券简称:友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佼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张佼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张佼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张佼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张佼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并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张佼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提名委员会认为:董万鹏先生具备《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满足独立性的要求。

  董事会同意提名董万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万鹏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万鹏先生,男,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董万鹏先生1999年参加工作,历任上海模具技术研究所工程师、上海申模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

  截至目前,董万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603418     证券简称:友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起人名称、

  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起人名称、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外,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发起人名称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16号),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26.7111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9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10824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4,801,333.00元变更为人民币193,068,444.00元。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因公司部分发起人已更名,公司拟对发起人名称进行变更:发起人“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深圳市达晨创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相关公司制度将予以废止。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相关事项止。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系统性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后附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阿拉伯数字及汉字数字的调整、目录变更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四、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起人名称、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五、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上述修订、制定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公司已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下转D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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