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安达”)于2024年12月0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备注:1、公司与上表所列签约银行均无关联关系。
二、本期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 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保本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拟采取措施如下: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并保证募投项目建设、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12,500.00万元(含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9,30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审议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8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0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担保额度期限为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担保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融资需求,公司对子公司与银行金融机构发生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度为8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贸易融资业务等,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预计额度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各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数据。
(2)上述“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中最近一期净资产数据为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 担保主体一:深圳市科安达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阳光社区松白路1029号南岗第一工业园4栋301
法定代表人:郭丰明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化、安全防护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 上门安装和维护;轨道交通系统集成设计、施工和监理咨询;铁路计轴系统和仪器 仪表的技术开发、销售、上门安装和维护(以上均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计轴系统、防雷产品、电子产品的设计、开发、技术咨询、生产与销售(凭深南环水批[2012]51570号生产);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 软件开发;高铁设备、配件制造。
与公司关系:深圳市科安达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2、担保主体二: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龙大道1166号7栋2单元
法定代表人:苏晓平
成立日期:2021年7月7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安防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3、担保主体三:珠海市科安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川路41号科安达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郭丰明
成立日期:2007年8月23日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计算机软件开发;商业批发零售(需其他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与公司关系:珠海市科安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事项授权事宜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的预计担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将在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负责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被担保的子公司及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发展业务,满足日常运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经过认真分析和审核,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有利于增强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审议的有效期内对外担保的额度总金额(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8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安达”)于2025年12月0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因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确保公司持续发展,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4.5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本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2026年度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5亿元,具体信息如下:
以上授信额度、期限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情况为准。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内的其他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依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具体以最终与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郭丰明先生就具体事项与银行协商,签署有关文件。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多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作为储备,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发展业务,满足日常运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经过认真分析和审核,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向银行的融资事项处于风险可控的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符合相关政策和公司制度有关规定。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关事项。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8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安达”)于2025年12月0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0号)核准,2019年12月18日,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4,408万股,发行价格为11.49元,募集资金总额506,479,2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490,0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2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众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众会字(2019)第7805号《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31,926.6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7,218.29万元,部分募投项目已结项。目前,未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部分募集资金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保本型投资理财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低风险债券、信托产品、基金、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分析
1、 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 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争创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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