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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电子城              证券代码:600658                 编号:临2025-068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5天以书面、邮件、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高管人员及总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战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拟受托管理关联方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关联董事齐战勇先生、张玉伟先生、宋立功先生、陈兆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额度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受托运营北京飞行博达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1幢1至4层101项目(M3项目),开展园区租赁经营业务,以高于受托运营成本的价格出租给第三方客户,具有较好的利润空间,有利于保障和满足重要客户的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维护园区良好的产业发展生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授权公司及电子城有限管理层洽谈上述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拟受托管理关联方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69)。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新媒体”)主要负责运营电子城·新媒体创新产业园,公司持有数字新媒体66%股权,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广集团”)持有数字新媒体34%股权。

  2023年,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数字新媒体向股东申请借款不超过6,000万元,由股东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其中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3,96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为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北广集团提供借款不超过2,04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为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截至2025年11月30日,数字新媒体实际向公司借款3,317万元,同比例向北广集团借款1,709万元。

  为支持数字新媒体的经营与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北广集团作为数字新媒体股东,拟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的借款进行展期,其中公司借款展期3,317万元,借款展期后到期日为2026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仍为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北广集团借款展期1,709万元,借款展期后到期日为2026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仍为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

  本次向数字新媒体提供借款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洽谈相关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临2025-07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于2025年12月25日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5-071)。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股票简称:电子城              证券代码:600658                 编号:临2025-069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

  拟受托管理关联方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有限”)拟与北京飞行博达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行博达微电子”)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电子城有限受托运营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1幢1至4层101项目(以下简称“M3项目”),受托经营期限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8年06月09日,电子城有限需向飞行博达微电子支付人民币31,402,380.94元。

  ● 公司与飞行博达微电子同受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电子城有限此次受托管理资产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飞行博达微电子之间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各方情况如下:

  甲方(委托方):北京飞行博达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标的名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1幢1至4 层101项目

  交易事项:电子城有限受托管理标的资产并按约定定期支付固定金额。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电子城有限与M3项目产权方飞行博达微电子签署《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受托运营该项目,开展园区租赁经营业务。电子城有限以高于受托运营成本的价格出租给第三方客户,具有较好的利润空间,具备商业上的可行性与成本优势。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拟受托管理关联方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电子城有限此次受托管理资产。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飞行博达微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下企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飞行博达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63.131471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娟

  成立时间:2018年07月1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1幢1至4层101二层201号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商标代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设备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园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经查询,飞行博达微电子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标的: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1幢1至4层101项目,建筑面积10,629.55平方米。

  交易类别:受托管理资产

  (二)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院,飞行博达微电子合法拥有租赁标的产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使用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是参照市场情况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的租赁价格,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甲方(委托方):北京飞行博达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

  (二)委托运营期限

  委托期限为2年6个月,即自2025年12月10日起至2028年06月09日止。

  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确保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因经营之需而对委托资产进行重新装修或调整布局。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间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委托经营期限内,除涉及必须以甲方名义办理委托资产经营事项外,关于委托资产的经营活动均以乙方的名义进行,甲方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收益及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经营期限内,2025年12月10日至2028年06月09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1,402,380.94元(大写:叁仟壹佰肆拾万贰仟叁佰捌拾元玖角肆分),每三个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一次。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电子城有限本次受托管理资产有利于保障和满足重要客户的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维护园区良好的产业发展生态,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是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市场行情协商一致确定的交易价格,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9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拟受托管理关联方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齐战勇先生、张玉伟先生、宋立功先生、陈兆震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表示赞同: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受托运营北京飞行博达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1幢1至4层101项目(M3项目),开展园区租赁经营业务,以高于受托运营成本的价格出租给第三方客户,具有较好的利润空间,本次交易是参照市场情况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的租赁价格,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电子城有限受托管理关联方资产,并授权公司及电子城有限管理层洽谈上述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除上述M3项目的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飞行博达微电子未发生其他同类关联交易。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对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详见《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19)。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北京电控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反担保金额以北京电控提供担保的金额为限,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详见《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28)。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5-071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5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5日

  至2025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 2025 年12月 10日公司披露的“临 2025-070号”公告。上述公告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 2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 5 号楼 1508 室。

  联系电话:010-58833515 联系传真:010-58833599

  联 系 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电子城              证券代码:600658                 编号:临2025-070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子城高科”)拟将前期向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新媒体”)提供的3,317万元借款实施展期,展期12个月,展期利率为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

  ●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向数字新媒体提供借款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在提供资助展期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强化数字新媒体的资金安全管控。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数字新媒体成立于2018年2月,主要负责运营电子城·新媒体创新产业园,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科技服务(品牌资源、产业导入、技术对接、运营保障条件等)。公司持有数字新媒体66%股权,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广集团”)持有数字新媒体34%股权。

  数字新媒体自成立以来由于工程改造、房屋租赁投入较大,为保障资金安全,2023年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数字新媒体向股东申请借款不超过6,000万元,由股东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其中电子城高科提供借款不超过3,96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为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北广集团提供借款不超过2,04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为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的《电子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3-040)。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数字新媒体实际向公司借款3,317万元,同比例向北广集团借款1,709万元。近年来受市场环境影响,数字新媒体面临入园客户回款不及预期,偿还银行贷款、支付工程款等资金压力,为支持数字新媒体的经营与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北广集团拟对提供的借款进行展期。展期利率仍为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展期 12个月,即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变更为2026年12月31日。主要情况如下: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近年来受市场环境影响,数字新媒体面临入园客户回款不及预期,偿还银行贷款、支付工程款等资金压力,为支持数字新媒体的经营与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其借款进行展期。本次向数字新媒体提供借款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表中资产总额与负债总额加资产净额差异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数字新媒体资信状况

  经核实,数字新媒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数字新媒体股东情况

  

  (四)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为数字新媒体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为数字新媒体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三、财务资助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资助方: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资助对象: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

  (三)资助方式:提供有息借款展期

  (四)资助金额:3,317万元

  (五)资助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六)资助利率: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LPR)

  (七)资金用途:用于日常资金周转

  公司与数字新媒体尚未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

  四、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向数字新媒体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在提供资助展期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强化数字新媒体的资金安全管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数字新媒体上述借款展期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洽谈相关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因北广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数字新媒体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借款展期后,公司对外提供借款总余额为3,3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5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借款;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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