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九名调整为十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四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二、 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01.60万股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减少401.60万股;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联创转债”现处于转股期,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055,379,018股。
综上所述,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59,369,899元变更为人民币1,055,379,018元。
三、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废止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 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2、 增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
3、增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内容;
4、增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章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对公司的义务;
其他主要修订内容详见下表:
(下转D4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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