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刘原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原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原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刘原野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27号(科技创新功能区)
联系电话:010-84261737
传真号码:010-84264690
电子邮箱:ir@tdmarco.com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
刘原野个人简历
刘原野先生,198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1年8月参加工作,2011年8月至2014年3月任中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煤炭结算专员,2014年3月至2017年3月任中煤科工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主管;2017年3月加入公司,历任企划主管、发展改革主管(其间:2017年3月至2020年6月兼任法务专员),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治理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原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天津利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15%。除前述持股情况外,刘原野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亿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煤科天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科天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煤科天玛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1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0,89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37.8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2,860.1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5月31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823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煤科天玛,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依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5亿元向煤科天玛增资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前述增资款项全部计入煤科天玛的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煤科天玛的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至5.3亿元,煤科天玛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煤科天玛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与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天玛智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增资款到位后,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及煤科天玛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天玛智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监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亿元向全资子公司煤科天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与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天玛智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亿元向全资子公司煤科天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41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27号(科技创新功能区)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5日
至2025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4和议案5于2025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其余议案于2025年12月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良、天津元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智诚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5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以现场、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登记时请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所需证明文件详见第2、3项)。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参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原野
电话:010-84261737
邮箱:ir@tdmarco.com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27号(科技创新功能区)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
(二)现场会议出席者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9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依据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修订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变更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刘治国先生,并增选职工董事田成金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维持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5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为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发展,交易价格主要遵循市场原则或通过协商确定,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如下意见: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性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张良、李凤明、王克全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良、天津元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智诚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金额单位:万元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尾数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5年度截至10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具体以经审计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注1:2025年度公司增加“关联采购(包括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类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对方为关联自然人范建,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和披露标准,依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于2025年5月28日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后实施。
注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尾数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3:“2025年度截至10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具体以经审计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2.宁夏天地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4.天地(常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5.中煤科工开采研究院有限公司
6.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7.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天地宁夏支护装备有限公司
9.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10.山东天玛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11.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2.范建
13.中煤科工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14.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5.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6.山西天地王坡煤业有限公司
17.宁夏天地西北煤机有限公司
18.中煤科工集团新疆研究院有限公司
19.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各项关联交易与关联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书面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均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租入关联人资产、向关联人租出资产。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依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发展,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二)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主要遵循市场原则或通过协商确定,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与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主要业务及收入和利润来源不会严重依赖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上述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上述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关于变更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石爱红女士、闫保瑞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安排变动,立信委派田俊杰先生接替闫保瑞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石爱红女士、田俊杰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田俊杰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及独立性情况
田俊杰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最近三年,田俊杰先生未持有和买卖公司的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12月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在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五层1506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罗劼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与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亿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煤科天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与关联人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煤矿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直接控股股东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由该合资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煤矿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研发中心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