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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5-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伊可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丁伊可女士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事项不涉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张淳先生、独立董事仇如愚先生、董事丁伊央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张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5-067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等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发展战略,制定了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 深耕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以“持续创新,成为全球过滤行业领先者”为愿景,始终秉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核心”的经营理念,锚定“室内空气治理的引领者”这一宏伟目标,始终专注于空气治理领域核心部件的研发与生产制造,涵盖高性能过滤材料、功能性过滤材料、多功能过滤网及各类过滤器、风扇、注塑件及组件等多种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商用空调、空气净化机、厨房电器、清洁电器、新能源汽车/油车/航空空调过滤系统、新风系统、宠物净化及养老护理等行业领域。

  得益于行业的良好发展态势以及公司长期以来持续推进的战略布局,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9,078,949.90元,同比增长10.49%;利润总额为90,590,611.37元,同比增长48.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286,627.04元,同比增加8.18%;总资产为1,801,709,388.07元,较上年末增加6.99%。这些数据充分彰显了公司的强劲发展动力与良好的盈利前景。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主营业务,持续推进主业结构、创新能力、管理模式、市场开拓、人才队伍建设等全面的转型升级,注重产品研发与技术革新,努力实现产品质量和经营质量的双提升,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二、 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将现金分红政策写入公司章程,在兼顾自身业绩情况和未来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了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自2015年上市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实施分红10次,现金分红金额累计约为2.79亿元(含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7,548万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119.28%。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831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3.52%。

  公司将继续坚持稳健经营理念,积极提升竞争力,努力促进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提升。同时,深入践行“投资者为本”理念,统筹好自身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认真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更好地稳定投资者预期,回馈投资者的支持。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完成本次股份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51,200股,累计支付人民币39,999,90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份回购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积极回报股东的发展理念,在全力推动提升经营质量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继续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长期稳定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力争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三、 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坚信创新是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关键,作为过滤材料行业的创新领导者、推动者和受益者,公司持续寻找创新机会,推动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突破。

  公司自2008年起连续被浙江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被科学技术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自2004年起持有该认证);此外,还被认定为浙江省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标准创新型企业、浙江省省级企业研究院。

  公司研究院下设丝网、过滤器、移动交通过滤、功能材料等多个项目组,并有独立的知识产权部门和检测中心。公司在日本、上海、诸暨成立研发中心,并拥有一批材料、空气净化、过滤等专业领域科研人员。研发团队拥有近三十年科研和生产实战经验,为不断优化产品生产、提升产品质量及产品升级创新提供了技术保障。2025年上半年研发投入989万元,同比增长12.70%。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有授权专利132项(发明专利31项,实用新型专利84项,外观专利17项)。公司的研发人员77人,包括博士、硕士等高层次人才17人。

  未来,公司将坚持以创新作为实现战略目标的力量之源,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加大骨干科研人员引进,强化创新驱动,加速新动能培育,推动公司实现更快的发展。

  四、 加强投资者沟通,增进市场认同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自身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同时,公司注重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参加了“2024年度沪市主板智能家居专题集体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与交流,有效传递公司价值,促进投资者加深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未来,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增进与投资者有效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多维度举措强化投资者沟通,持续提升资本市场形象;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投资者关系,通过公开信息披露、现场接待和线上调研、参加券商策略会、上证E互动平台、举办业绩说明会、接听投资者热线和回复投资者邮件等多渠道多方式,密切与投资者互动交流,最大限度保障与投资者顺畅沟通,更全面地向投资者呈现公司价值,增进市场认同。

  五、 坚持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认真落实上市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司现代化治理体系及治理水平,形成以《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为基本制度,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为专项制度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完善公司治理能力建设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继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并结合《公司法》修订及最新监管要求,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六、 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能力建设和责任担当,组织“关键少数”人员参加监管专题培训,关注监管政策新变化和新要求,提升合规意识及履职能力。公司通过构建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构组成的治理体系,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进行严格监督,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不断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努力推动提升履职能力。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关键少数”传递最新的监管要求,组织参加各类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自律和合规意识,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不断优化高管薪酬政策和方案,科学合理设置业绩考核指标,将管理层薪酬与公司经营情况、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强化管理层与股东利益共担共享。

  七、 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制定,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到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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