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 临2025-097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隆基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挂牌上市的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关于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2023年5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6号: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指引》,对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可转换为境内基础股份的存托凭证的相关监管政策作出进一步明确。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境内新增A股股票为基础证券在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以境内新增A股股票为基础证券在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境内新增A股股票为基础证券在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关于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的议案。
二、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原因
自本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GDR发行事项的各项工作。但由于外部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且公司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已经届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中介机构经过深入探讨和谨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
三、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确认公司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终止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事项。
四、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本次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是公司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5-089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钟宝申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钟宝申先生、白忠学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国家金融政策,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拟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1,8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其中200亿为票据池低风险业务),用于各类贷款、开立各类票据、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商票保贴、融资租赁、外汇衍生品交易及法人账户透支等业务,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
在授信期限内,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预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授权期限内公司办理相关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为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为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钟宝申先生、刘学文女士、田野先生、白忠学先生、李姝璇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为分布式业务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为分布式业务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全体委员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全体委员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绑定,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从而推动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钟宝申先生、刘学文女士、田野先生、白忠学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制定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钟宝申先生、刘学文女士、田野先生、白忠学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归属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关联董事钟宝申先生、刘学文女士、田野先生、白忠学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6日(周五)14时在西安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三、四、五、六、七、十、十一、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2025-094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子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风险低、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但不排除受到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出现一定的波动性,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谋求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期限、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年拟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30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年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产品类型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且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权益类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为低风险、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三、委托理财相关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风险低、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但不排除受到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出现一定的波动性,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风控措施:
(一)公司制定有《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原则、审批权限、日常管理与报告程序、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公司将审查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谨慎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
(三)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将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该等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5-090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产线升级改造需求,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股份”)、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城数控”)、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电磁”)等关联方在销售、采购等方面会产生一定数量的业务往来。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对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钟宝申先生、白忠学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对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预计合理、客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1日、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对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2025年1-10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注:①以上合同金额含税。
②鉴于森特股份自2025年3月21日起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与森特股份及其子公司的预计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周期为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余关联方均为2025年全年。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1-10月关联交易合同实际签订金额与全年预计额度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由于:(1)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的投资进度。(2)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生产计划,同时BC产能提升使得焊带单耗下降,导致焊带实际采购少于年度预计。(3)尚有部分关联交易合同预计于2025年11-12月签订。
(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情况具体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情况简介
(1)企业名称: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00093677W
(3)成立时间:2001年12月5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院1号楼1层101
(5)法定代表人:刘爱森
(6)注册资本:人民币53,879.9978万元
(7)实际控制人:刘爱森、李桂茹
(8)办公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钢压延加工;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白忠学先生作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兼任森特股份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森特股份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关联方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方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二)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法人情况简介
(1)企业名称: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665825074T
(3)成立时间:2007年9月25日
(4)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镇工业园区营日路40号-1、40号-2、40号-3
(5)法定代表人:李春安
(6)注册资本:人民币23,478.044万元
(7)实际控制人:李春安、钟宝申
(8)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镇工业园区营日路40号-1、40号-2、40号-3;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镇欢泰西街30号
(9)经营范围:数控机器制造;机械、电力电子设备及其零配件研发、销售、维修、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安装调试、维修;工业自动化产品、五金交电产品、办公设备、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批发、零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光伏电站项目开发、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钟宝申先生以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先生作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为连城数控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连城数控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三)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法人情况简介
(1)企业名称: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40077778254XU
(3)成立时间:2005年10月18日
(4)注册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文华路6号
(5)法定代表人:张承臣
(6)注册资本:人民币11,217.6万元
(7)实际控制人:张承臣、赵能平
(8)办公地址: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文华路6号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钟宝申先生作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在隆基电磁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隆基电磁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产线升级改造的客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2025-093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为分布式业务客户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分布式业务发展,公司子公司2026年拟继续与银行合作,为部分购买公司光伏产品的分布式业务用户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为支持公司户用分布式光伏业务的发展,公司子公司拟与银行、经销商开展业务合作,由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用户购买公司子公司光伏发电设备提供贷款服务,经销商为用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子公司按照借款人融资总金额的一定比例向银行缴存保证金,并由经销商为公司子公司相关保证金担保提供反担保。相关担保期限自该业务发生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结清。预计2026年为本业务提供的保证金担保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为支持公司和美乡村整村分布式光伏业务的发展,公司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光伏贷业务合作,由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终端用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小微企业)购买公司子公司光伏发电设备和安装服务提供贷款服务,公司子公司按照借款人融资总金额的5%向银行缴存保证金,担保期限根据实际借款期限情况进行约定。预计2026年为本业务提供的保证金担保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以上担保预计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公司子公司光伏发电设备的终端用户,借款人需符合合作银行融资条件。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将该类被担保人统一视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担保对象进行管理和披露。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户用分布式业务的终端用户提供担保
公司子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开展的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合作,将由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用户购买公司子公司光伏发电设备提供贷款服务,经销商将为用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子公司按照借款人融资总金额的一定比例向银行缴存保证金,并由经销商为公司子公司相关保证金担保提供反担保。如借款人融资发生逾期或欠息,扣收经销商保证金仍不足以还本付息的,经销商应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代偿,否则银行将从公司子公司的保证金账户中扣划。
(二)为和美乡村整村分布式业务客户提供担保
公司子公司与银行开展的和美乡村整村分布式光伏贷业务合作,将由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终端用户购买公司光伏发电设备和安装服务提供贷款服务,公司子公司按照借款人融资总金额的5%向银行缴存保证金(首笔业务开办前初始保证金为500万元)。若发生保证金代付情形,银行可从公司子公司的保证金账户直接扣划,公司子公司对代扣后追回的保证金原路返还至保证金账户,对已经代扣且没有追回的保证金不进行差额补足。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部分购买公司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的用户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分布式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借款人相关融资需符合银行审核条件,且借款人安装光伏电站的发电收益可以为其提供还款来源,担保风险相对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2026年度为部分分布式业务客户提供保证金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分布式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金额累计为240.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9.53%。其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为237.18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3.56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11根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数据计算,根据谨慎性原则,共用担保额度按照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较高者计算,光伏贷担保金额计入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金额221.10亿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2025-096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控制和减少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市场风险、资金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操作与技术风险、政策及法律法规风险等,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防控和处理措施,合规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主要原材料多晶硅、白银、铜、铝、锡等属于大宗原材料,易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供需等因素影响呈现较大波动。为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控制原材料价格上涨及库存跌价损失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任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多晶硅、白银、铜、铝、锡等),并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保业务需求的交易场所开展交易,交易工具包括商品期货及期权等金融工具。
(四)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控制和减少公司生产所用的多晶硅、白银、铜、铝、锡等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商品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执行操作指令,在持有市场反向头寸较大,且期货市场价格出现巨幅变化时,公司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在期货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会由于相关原材料等价格周期波动,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
4、操作与技术风险:可能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以及操作人员操作失误,从而带来相应的操作风险。
5、政策及法律法规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以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组织机构,配备专业的交易、财务、结算、风控、合规等专业人员,并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强化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3、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制定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方案,确保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严格执行套期保值方案,合规操作,及时申请套保头寸,做好仓位管理,控制好持仓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4、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公司将加强对商品价格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6、公司审计及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大宗商品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了规避大宗商品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理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提升风险防御能力。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2025-091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间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①外币担保金额根据2025年11月末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 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2026年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本预计不包括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以上被担保对象含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担保(包括各类贷款、开立各类票据、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商票保贴、融资租赁、外汇衍生品交易及法人账户透支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本事项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预计额度中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预计事项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就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间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预计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金额累计为240.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9.53%。其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为237.18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3.56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②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金额221.10亿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②根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数据计算,根据谨慎性原则,共用担保额度按照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较高者计算,光伏贷担保金额计入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
特此公告。
附件: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公司:
续表:
单位:万元
注: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隆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及LONGi (H.K.) TRADING LIMITED财务指标为个别报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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