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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7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高科大道32号启德大厦8栋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

  至2025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22日-12月2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高科大道32号启德大厦8栋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箱地址:ir@szyhlo.com),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2月23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公司董秘办确认登记状态。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高科大道32号启德大厦8栋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84821649

  联系邮箱:ir@szyhlo.com

  联系人:周江海、邵亚楠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69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归属,新增股份961,500股,已于2025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0,426,800股增加至571,388,300股,注册资本由57,042.68万元增加至57,138.8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根据公司2023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 关于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在董事会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根据其在公司的实际岗位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绩效考核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等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鉴于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较多,本次将以新章程全文的形式审议,不再制作《章程修正案》。

  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董监高及大股东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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