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5-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5年9月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工作,共计归属股份2,495,840股。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42,941,768股增加至545,437,608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42,941,768元变更为545,437,608元。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说明如下:
1、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2、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原《公司章程》中“第七章 监事会”整体删除;将其它涉及到“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表述删除或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等相关表述。
3、修订时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序号变动的(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以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4、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内容如下:
三、本次修订和制定的相关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对以下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其余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相应废止。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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