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1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幸福湖路100号幸福湖国际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
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1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五)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刚、珠海横琴舜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义乌市衡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六)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
1. 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中应该详细填写该名代理人享有的代理权限。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幸福湖路100号幸福湖国际会议中心,登记地点联系电话0579-8591 2509。
(三)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3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范守猛
联系电话:0579-85912509
联系传真:0579-85912509
电子邮箱:IR@aikosolar.com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完成会议登记后,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携带身份证明,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并在累积投票议案的“投票数”中明确具体的投票数量,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5-108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刚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制定、修订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临2025-110号)。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制度文件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制定、修订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临2025-110号)。制定、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制度文件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制定、修订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临2025-110号)。制定、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回避1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济南基地最新一代ABC技术工艺的生产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山东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与苏州普伊特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向其采购光伏电池片湿法生产设备共计15套,合同总金额为5,508.00万元(含税)。
该议案涉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苏州普伊特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刚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临2025-111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董事任期即将于2025年12月1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陈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陈刚、梁启杰、徐新峰、沈昱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董事任期即将于2025年12月1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陈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何敏、方芳、劳兰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莉萍、沈鸿烈、钟瑞庆任期即将于2025年12月11日届满且连任时间满6年,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换届事项前,三位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经会议研究决定,公司计划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向投资者开放网络投票平台。董事会同意将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2、4-6项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5-112号)。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刚:男,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陈刚先生在光伏行业积累十余年的经验,对光伏技术研发、行业技术路线、市场研究、业务拓展及经营管理方面拥有专业见解和丰富经验。曾任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27,979,879股股份,陈刚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义乌市衡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珠海横琴舜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本公司243,531,088股股份,陈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共计26.9931%。陈刚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梁启杰: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部门副总、支行副行长,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事业部部门副总,广东保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梁启杰先生持有本公司434,954股股份,持股比例共计0.0205%,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徐新峰: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南海奇美电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任管理师,佛山群志光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课长,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机电事业群顺德工厂管理部人力资源经理,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环安部/采购部/销售部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
徐新峰先生持有本公司435,495股股份,持股比例共计0.0206%。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4、沈昱:男,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广东保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沈昱先生持有本公司534,851股股份,持股比例共计0.0253%,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5、何敏:男,195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法国巴黎第一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退休继续工作),从事研究生培养和博士授课工作。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现兼任上海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
何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6、方芳:女,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名古屋大学,获博士学位。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中国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北京社科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现兼任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方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7、劳兰珺:女,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德国波恩大学,获博士学位。曾任天津电气传动研究所技术研究人员,后历任天津大学技术经济与系统工程系助教、讲师,汕头大学应用数学系讲师、副教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劳兰珺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5-109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临2025-111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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