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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增设C类基金份额 及基金合同修改的公告

  

  为满足不同市场情况下投资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12月11日起对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类别(基金代码:026290),并对《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将设置该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并计算基金份额净值,现有的基金份额自动转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不变)。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不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均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申购、赎回,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份额上市交易,场外份额不上市交易),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托管;C类基金份额仅通过场外方式申购、赎回,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管。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公告。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前及时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月初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该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C类基金份额使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创投广场 48 楼红土创新基金

  联系电话:0755~33011863

  传真电话:0755~33061855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060-3333

  电子邮箱:service@htcxfund.com

  (2)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trade.htcxfund.com

  (3)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销售机构名录。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tcxfund.com)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tcx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0-33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12月11日

  送出日期:2025年12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注: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23年7月23日封闭运作期届满,自2023年7月24日起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LOF)A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LOF)C

  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

  申购费

  本基金转为普通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之后将收取申购费。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A类基金份额的认/申购费用由认/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认/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

  赎回费

  本基金转型后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参照场外赎回费率执行。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交易证券、期货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等,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本基金交易证券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科创板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科创板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破发的风险(科创板新股采用询价模式,没有发行市盈率限制)、科创板上市规则下上市公司估值标准与传统估值标准不同、科创板机制下上市公司退市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本基金以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为主要投资策略,需参与并接受发行人战略配售股票,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与价格波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战略配售股票有可能出现股价波动较大的情况,投资者有可能面临战略配售股票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2)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本公司将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根据公司净资本规模,以及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流动性特点,兼顾基金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合理控制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2、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以及不可抗力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详情见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cxfund.com),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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