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
至2025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及2025年12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5年12月24日-12月25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到本公司证券法务部登记。
登记及现场会议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62103
联系电话:0595-87259025
传真;0595-87269725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信函上须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有效。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邮编:362103
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95-87259025;传真;0595-87269725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自然免去许昭贤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许泽波、庄金玉的监事职务,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生效之日起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1、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未在下列列表中列示,并对其他无实质影响的个别表述进行了调整;修订后,因新增或者减少条款导致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部分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
2、删除第七章监事会相关章节;
3、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具体如下:
(下转D90版)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