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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拟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绿能”)拟以自有资金向其参股的湖北匠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匠芯新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将根据匠芯新材的资金需求与使用情况提供借款,借款利率为年利率8%(不足一年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借款期限一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的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或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的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为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的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匠芯新材的经营发展,满足其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拟以自有资金向匠芯新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的财务资助借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拟以自有资金向匠芯新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用于其日常经营,该笔借款利率为年利率8%(不足一年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借款期限一年。因匠芯新材其他股东资金有限,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匠芯新材控股股东黄康、股东金鸿阁(湖北省)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总经理黄雨生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履行审批情况

  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借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湖北匠芯新材料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4FC3号

  4.法人代表:黄康

  5.成立时间:2024-01-09

  6.注册资本:3,150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D9TNDG37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匠芯新材总资产2,549.08万元,总负债1,015.60万元,净资产1,533.47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466.53万元,净利润-466.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匠芯新材总资产7833.84万元,总负债3784.30万元,净资产4049.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31%。2025年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匠芯新材生产线处于建设周期,故暂无营业收入),利润总额-339.93万元,净利润-339.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股权结构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持有匠芯新材20.0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匠芯新材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近12个月公司对匠芯新材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近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未对匠芯新材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况。

  (四)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

  经查询,匠芯新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信用状况良好,未受到惩戒措施,具有履约能力。

  (五)其他情况说明

  匠芯新材的其他股东本次不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同步提供财务资助,但匠芯新材控股股东黄康、股东金鸿阁(湖北省)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总经理黄雨生为匠芯新材的上述借款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查询,担保方黄康、金鸿阁(湖北省)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黄雨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匠芯新材股权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涉及标的股权权属争议的诉讼、仲裁。

  三、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的原因及公司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1.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的原因

  其他股东(项霓、胡小兰、何爱彬、胡潇茹、谢天洋、王磊、陈宗、冯贵敏)基于自身资金有限,且无担保能力,因此无法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

  2.公司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将持续关注匠芯新材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要求其定期提供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以便及时掌握其经营动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提前预判和防范。

  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也将加强与黄康、黄雨生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其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履行担保责任,若匠芯新材出现逾期未还款等违约情形,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将及时采取措施处置,以降低损失。在借款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以及行业发展趋势,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风险防范策略,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资金安全。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方:江西恒大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方:湖北匠芯新材料有限公司

  1.借款方式:现金借款。

  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将根据匠芯新材实际经营情况向其提供借款。

  3.借款金额及资金使用费: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拟向匠芯新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的借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将根据匠芯新材的资金需求与使用情况向其提供借款,并签署借款协议,该笔借款利率为年利率8%(不足一年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

  4.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匠芯新材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付与经营直接相关的款项。

  5.担保措施:匠芯新材控股股东黄康、股东金鸿阁(湖北省)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总经理黄雨生为匠芯新材的上述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全部费用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若匠芯新材未按借款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有权直接要求担保方履行担保责任。

  6.债转股措施:借款到期后,匠芯新材未足额偿还本息,且逾期超过30日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有权选择债转股,匠芯新材及担保方应无条件配合,并保证债转股得到有效实施。

  7.违约责任:

  (1)若匠芯新材未按借款协议约定按时归还本金和利息,在完成债转股前,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本金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若匠芯新材违反借款协议约定的借款用途或其他义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匠芯新材偿还全部借款和利息,担保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担保方未按借款协议约定履行代偿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代偿金额的0.5‰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支付逾期利息,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有权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要求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向匠芯新材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目前匠芯新材经营情况稳定,本次财务资助金额较小,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同时匠芯新材控股股东黄康、股东金鸿阁(湖北省)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总经理黄雨生为上述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全部费用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积极跟踪匠芯新材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加强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财务资金的安全。

  六、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

  硅碳负极材料相较于其他负极材料具备诸多突出优点,其理论比容量是传统石墨的10倍以上,能显著提升电动汽车和消费电子产品的续航能力;且具备卓越的快充性能、优异的低温表现及良好的热稳定性。随着新能源行业的发展,硅碳负极材料的潜在市场需求巨大,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的财务资助可以满足匠芯新材的发展需求,实现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投资股权增值,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本次向匠芯新材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提升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的资金使用效率,以满足匠芯新材的发展需要,有助于解决其短期资金需求。当前,匠芯新材经营状况稳定,本次财务资助金额相对较小,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同时,匠芯新材控股股东黄康、股东金鸿阁(湖北省)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总经理黄雨生为上述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全部费用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的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金额为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不存在逾期金额。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5年12月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星河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绿能”)拟向其参股的湖北匠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匠芯新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此举旨在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以满足匠芯新材的发展需要,有助于解决其短期资金需求。当前,匠芯新材经营状况稳定,本次财务资助金额相对较小,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同时,匠芯新材控股股东黄康、股东金鸿阁(湖北省)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总经理黄雨生为匠芯新材的上述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全部费用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的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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