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5-2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长制药”)于2021年12月22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泸州步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步长”)于2021年12月22日至2028年11月19日期间与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签订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3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2)。
二、本次担保的进展
近日,根据泸州步长实际经营现状,公司与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经充分协商,在原《最高额保证合同》(简称“原协议”)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将原协议第二条2.3款变更为:
2.3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以下述第【2】种方式确定的额度:
(1)(币种)【/】(大写金额):【/】
(2)债务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贰亿零伍佰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之和。
(二)本协议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均按原协议之约定执行。
(三)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原协议一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7,330.79万元,占 2024年末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 21.27%。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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