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年产30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100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项目(一期)”、“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16,591.59万元,下一步使用安排是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00.00万股,发行价格20.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3,95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270.0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2,681.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19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77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二、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结项及节余情况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利息、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集中采购、供应商比价谈判及供应链管理优化等措施,进一步压缩了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配套工程等环节的支出,使得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低于原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此外,募投项目部分合同的尾款、质保金等款项的支付周期相对较长,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三)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针对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相关专户。募集资金相关专户注销后,公司、子公司、保荐人与开户银行已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结合宏观环境的变化影响,公司考虑市场需求、新技术研发和新客户开发进度等因素,对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动态控制,减缓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合理控制产能扩张和募集资金使用节奏。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后续将实时关注该募投项目的进度情况,确保合法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并积极推进落实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四)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重新论证情况及后续投资计划和保障措施
1、重新论证情况
公司对“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车辆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叉车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通过合资合作及技术人才引进等多重手段,持续加强技术攻关,在部分领域的核心技术逐步实现突破,并已具备一定的研发、创新能力。但对比国外叉车市场来看,由于我国叉车行业起步较晚,目前叉车电动化渗透率仍然较低,随着叉车行业电动化、绿色化、智能化趋势不断加深,未来在电机、锂电池、充电装置等前沿技术领域的研发创新能力将逐渐成为叉车企业的核心竞争要素。因此,公司必须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地提高研发实力适应行业的技术发展需求,增强公司技术储备,以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地位,同时推动行业的技术不断向前发展。
本项目新建研究院的目标是充分发挥公司的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以研究院为平台开展技术开发和创新工作,推动科技成果推广和产业化;引进并应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利用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公司技术人员的水平,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开发能力。
研究院的建设符合公司高速发展的要求,可以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解决当前公司发展面临的技术“瓶颈”,培育和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体系,并带动我国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研发中心建成之后,将加速公司电动叉车、锂电池技术、智能搬运机器人前沿技术和科研成果向生产转化的能力,提高公司工业生产技术开发的竞争能力,保持公司在相关领域的优势地位。因此本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
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积累,公司已形成“自主研发为主,合作开发为辅”的较为完整、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技术创新体系,能够将研发的新产品较好地产业化,将研发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在自主创新方面上,公司制订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并将创新性成果作为研发人员的重要考核指标,除对核心技术人员给予同行业非常有竞争力的薪酬之外,还对重点项目设置了项目奖金,对核心技术人员的创新行为给予及时的奖励。在合作开发方面,公司与西南交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工程学院等高校长期保持合作关系。通过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技术、人力等资源以及先进成熟的技术成果,不断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和工艺技术水平。完善的研发体系,使得本项目建设完成后能够快速实现规范化运营。
公司在电动叉车领域深耕多年,见证了行业的发展及技术变迁路径,对行业及产品有着深刻的理解与认识。另外,公司凭借多年的运营经验,可及时根据未来市场需求变化调整生产的节奏及产品品类,快速适应多变的行业竞争环境。多年来对电动仓储搬运设备生产技术的潜心研究、技术工艺迭代以及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使公司逐渐赢得市场认可,产品及服务也更贴近市场需求。对产品及行业的深刻感知能力将推动本项目在需求数据分析等环节顺利实施,可以让公司更及时、准确、高效地确定符合市场需求的研发方向。
综上所述,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2)项目预计收益
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收入,本项目建成后,效益主要体现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的大幅提高,有利于公司开发新的产品和技术,降低研发成本,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本次项目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所做出的调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项目的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3)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重新论证,“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
2、后续投资计划和保障措施
本次延期后,公司预计将于2026年12月完成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并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
(1)切实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监督,确保募投项目进度、质量可控,保障项目按期完成。
四、 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审核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保荐机构对中力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2 月 13 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的业务活动,符合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3名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关联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发生7,283.92万元,关联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发生37,259.30万元,关联租赁发生259.48万元,其他交易发生5,000.00万元,共49,802.70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公告中所有表格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下同;
注3:合并口径,包括该客户同一控制下的凯傲宝骊(江苏)叉车有限公司、KIONIndia Pvte.Ltd.、KionNorthAmericaCorporation、LindeMaterialHandlingGmbH等;
注4:包括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有光图像科技有限公司,下同。
(三)2025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2026年公司关联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预计总额 =SUM(ABOVE) \* MERGEFORMAT 16,820.00万元,关联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预计总额49,615.00万元,其他关联交易预计总额395.00万元,共计66,830.00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公司的关联关系
1、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德叉车”)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金尚路89号
法定代表人:Quek Ching Pong
注册资本:100,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12020862J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金尚路89号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Linde Material Handling Gmbh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装卸搬运;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零配件生产;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旧货销售;销售代理;润滑油销售;离岸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林德叉车直接持有公司3.96%的股份,公司董事Quek Ching Pong系林德叉车的董事长、总经理,并在林德叉车所属集团成员企业担任董事等职务,林德叉车及其所属集团成员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GTM Company Limited.
GTM Company Limited.系公司的子公司EPK Equipment Limited 持股 49%的参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担任GTM Company Limited的董事。
3、杭州中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力”)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路永华街121号
法定代表人:何金辉
注册资本:1,241.5966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45831159R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路永华街121号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增材制造装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中力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担任杭州中力执行董事,何金辉的配偶姚洲红担任杭州中力总经理。
4、浙江力和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和盛”)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共创小微园综合楼326
法定代表人:朱一铭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MA2D5WG091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共创小微园综合楼326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吉晟(湖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制品研发;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力和盛系公司持股35%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汪时锋担任力和盛的监事。
5、杭州旭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力智能”)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星路8号3幢125室
法定代表人:秦旭东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4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3759538850N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星路8号3幢125室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秦旭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数控机床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旭力智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辉亲属控制的公司。
6、成都睿芯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芯行”)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骄路555号3栋1单元2层1号(自编号)
法定代表人:龙羽
注册资本:149.9519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63T703A
主要办公地点:成都高新区天骄路555号3栋1单元2层1号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周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模具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睿芯行系公司持股7.7319%的参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担任该公司董事。
7、浙江科钛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钛机器人”)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3幢一层
法定代表人:DIYANG ZHENG
注册资本:1,269.172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7X2NM98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3幢一层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Zhiyun Lin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科钛机器人系公司持股16.875%的参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辉及其近亲属柳晓宇担任该公司董事。
8、深圳市有光图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有光”)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五和大道310号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金科工业园A栋403
法定代表人:JIXIANG ZHU
注册资本:135.19860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8202563U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五和大道310号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金科工业园A栋403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JIXIANG ZHU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机器人及自动化装备、自动叉车、传感器、机器视觉产品、信号处理产品(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并从事上述产品及计算机控制软件及系统产品的研发、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转让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有光系公司持股18.0218%的参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担任该公司董事。
9、THORO,LLC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251 Little Falls Drive, City of Wilmington, County of New Castle, Delaware, 19808
股份数额:608,215股普通股
成立日期:2019年9月17日
主营业务:移动机器人的软件平台开发与服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THORO,LLC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BIG LIFT,LLC 持股20.075%的参股公司。
10、安徽昌久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久智能装备”)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南山路8号
法定代表人:池小波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6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2MAEMJTDC6N
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南山路8号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湖州昌久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昌久智能装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力实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汪时锋担任该公司董事。
11、杭州蜂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核科技”)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爱橙街1号阿里巴巴数字生态创新园10幢1层1013室W区-524
法定代表人:刘剑
注册资本:55.555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5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EL01DQXR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爱橙街1号阿里巴巴数字生态创新园10幢1层1013室W区-524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杭州剑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虚拟现实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其他通用仪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企业总部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蜂核科技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力实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的参股公司,2025年6月20日完成出资实缴及股东名册登记,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辉近亲属拟担任该公司董事。
12、浙江中天数智载物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数智”)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赵家镇枫谷路72号3号厂房内
法定代表人:何天涯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9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EXH9050U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赵家镇枫谷路72号3号厂房内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诸暨市天宸塑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五金产品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天数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中力数智新仓技术有限公司持股40%的参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辉担任该公司董事。
(二) 部分关联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蜂核科技、中天数智和昌久智能为新成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的主体,资产负债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加强与相关方交易的合同管理,确保关联方切实履行合同约定内容。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产品及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产品及提供服务、向关联方承租房产、车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符合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北路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区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
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何金辉、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安吉中前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搬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平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4日8:30-11:30
登记地点: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2-5333958
联系传真:0572-5333958
联系人:廖发培、吴碧青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3.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银行最终协商的内容和方式执行。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及银行最终批准确定。在授信额度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事宜项下的全部法律文件。
公司拟在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2026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23015亿元。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
注1:根据公司与柳晓宇、杭州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由公司合计控制的股权比例为 58.00%,对杭州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形成控制;
注2: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E-P Equipment Europe BV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00万欧元,其中包含预计为其全资子公司EP Equipment Germany GmbH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预计为100万欧元。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具体调剂原则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未列举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新设或新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可按照实际情况在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其中,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生效期间内新设的子公司可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杭州中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2、浙江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3.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
4.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
5.江苏中力叉车有限公司
6.杭州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柳晓宇、杭州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股权比例58.00%,对杭州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形成控制
7.E-P Equipment Europe BV
8. EP Equipment Germany GmbH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各方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是为了获取金融机构授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提高运作效率,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业务和各项资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7.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55%;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4.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9%。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及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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