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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下转C114版)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2025-08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2月12日,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最新规定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等有关工作部署,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自动解除监事职务。在此之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1.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2.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3.将“总裁”相关描述改为“总经理”;

  4.除前述三类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详见附件。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及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监管新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同步修订、制定和废止了部分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序号1、2、3、8、11的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此之外,其余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上述修订或新制定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金龙汽车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金龙汽车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C1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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