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8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12月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公司董事于胜东先生、李鹏女士、吴铁成先生、徐克哲先生、孙军先生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胜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为契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及专业能力,从而更有效地推动公司长远利益实现与治理效能提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拟调整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情况如下(委员吴铁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调整前:于胜东(召集人)、徐克哲、孙军
调整后:于胜东(召集人)、吴铁成、孙军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明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该制度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
吴铁成先生 简历
吴铁成,男,1974年出生, 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1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长春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经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吉林长白山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项目部总经理,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88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
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25日和2025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下午16时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馥铭
联系电话:0432-64684562
传真:0432-64665812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132013
(二)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 2025-087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说明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会,免去监事职务,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相应职权,《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及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
1、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不再逐条列示;
2、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涉及删除监事的条款不再逐条列示;
3、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文字及标点符号进行了优化调整和修改,不构成实质性修订,不再逐条列示。
4、其他修订详见下表:
(下转C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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