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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亨通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亨通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开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52%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8%股权。

  公司名称: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80H332050001

  法定代表人:嵇钧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北路2288号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办理成员单位的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科学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架构,为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财务公司按照决策层、经营层、监督反馈层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决策层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设的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经营层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贷款审核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和8个业务职能部门。监督反馈层包括监事会和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的审计稽核部。

  组织架构图如下:

  

  董事会:负责制定财务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决策,保证财务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财务公司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责任;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财务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

  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制定财务公司的具体规章;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战略发展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财务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财务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和其它影响财务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书面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状况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对财务公司跨部门的重大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事项进行协调和处理,审议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总政策、程序。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议事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财务公司投资政策,审议财务公司投资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1名主任委员和4名其他委员组成,财务公司金融服务部是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支持和联系部门,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等相关工作,金融服务部负责人任该委员会秘书。

  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财务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拟定对财务公司进行检查、审计工作的具体方案。

  贷款审核委员会:对总经理负责,对信贷业务的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审批决策;对信贷部门申报的信贷业务和其他业务进行审批决策。贷款审核委员会由财务公司风险副总经理、财务部、风险管理部、营业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风险管理部。

  投资审查委员会:是经总经理办公会授权的投资业务的审议机构,审议投资业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品种、投资组合、投资额度、投资期限、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止损和止盈标准等。投资审查委员会由财务公司高层、金融服务部、财务部、营业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外汇业务部负责人担任,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挂靠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

  业务部门:财务公司的信贷、资金、外汇、结算等部门具体办理各项业务,在日常工作中直接面对各类风险,是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前线。各业务部门承担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1、充分认识和分析本部门各项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的流程操作,各项内控措施得到有效地落实和执行。

  2、将评估风险与内控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准确、及时上报风险管理部门所要求的日常风险监测报表。

  3、对内控措施的有效性不断进行测试和评估,并向风险管理部门提出操作流程和内控措施改进建议。

  4、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别,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风险管理部:是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有关决策的具体执行部门,是领导和协调财务公司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监督并提示财务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风险,组织与实施对各类风险的预测、监测、分析与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撰写风险评估报告;组织研究和审核财务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审核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标准;组织实施资产风险分类认定工作和真实性检查,负责各类相关报表的编制、报送。

  审计稽核部:是独立于经营层和高级管理层的部门,负责监控财务公司内控,其主要职责是开展稽核审计,对各个部门、岗位和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的稽核检查和监督,包括日常业务稽核和专项稽核,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汇报。

  财务部:是组织领导和具体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公司流动性的要求,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增加资金使用效率,负责预算的编制和控制、决算的组织和编制,会计核算、税务管理与财务分析、公司的统计工作,负责内部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

  (二)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存款业务管理办法》、《账户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同业资金管理办法》、《利率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开展业务,做到“业务发展,制度先行”,首先在程序和流程中明确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监管部门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陆财务公司网上金融管理系统提交指令或通过向财务公司柜面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财务部及时记账,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2、信贷业务控制

  (1)内控制度建设评价

  财务公司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包括《自营贷款管理办法》、《自营贷款操作规程》、《票据贴现业务操作规程》、《成员单位授信管理办法》、《法人客户授信担保管理办法》、《委托贷款操作规程》、《企业信用等级评估管理办法》、《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等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

  (2)制订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业务流程

  财务公司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查程序和审批权限,坚持“先业务后风险”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财务公司建立和健全了信贷部门和信贷岗位工作职责,信贷部门的岗位设置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风险管理部参与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设立风险合规岗负责审查贷款资料,财务公司设立贷款审核委员会,作为信贷业务的决策机构。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审批由贷款审核委员会表决通过。信贷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贷款授信申请,风险管理部出具风险意见后,报送贷款审查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审议表决遵循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记录存档。总经理对贷款审核委员会决议拥有复议权。

  (3)建立健全贷款到期管理机制。风险管理部安排专人在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到期前20个工作日向财务公司金融服务部统一提示到期,再由客户经理分别提示借款单位财务负责人或具体经办人员按时到期还本付息,并协助到期收回借款本息,确保不因人为因素造成贷款逾期。

  (4)加强信贷合规检查问题整改。财务公司按季度开展内控合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跟踪整改进度,对照财务公司屡查屡犯问题类型,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即查即改。截至9月末,共开展3次合规检查,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3、投资业务控制

  (1)内控制度建设评价

  财务公司建立了投审分离、分级审批的投资管理制度。包括《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操作规程》、《债券回购交易管理办法》、《同业存单业务管理办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同业拆借操作规程》等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

  (2)制订了投审分离、分级审批的投资业务流程

  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对集中、分级管理、权责统一的投资决策机制,明确了各级权责。建立和健全了业务部门投资岗位工作职责,岗位设置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投资业务过程坚持前、中、后台严格分开,做到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会计核算、风险控制相对独立,相互制衡。投资调查评估人员负责投资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投资审查人员负责投资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财务公司投资业务按投资规模和风险承受能力设定风险限额,按照风险限额选择投资类别和投资品种,合理设定止损点,并严格依照执行。财务公司设立投资审核委员会,作为投资业务的审议机构。财务公司投资业务方案由投资审核委员会表决通过。金融服务部根据投决会制订的投资评价标准、风险控制措施及公司确定的投资品种,结合对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研究,制定有价证券投资方案,报风险管理部审查,风险管理部出具审查报告报投审会审议。审议表决遵循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记录存档。财务公司总经理拥有一票否决权。

  4、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制定了较为完整的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的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稽核部负责财务公司内部稽核业务,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针对稽核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1)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财务公司系统的控制通过用户密码和数字证书实现,设置系统管理员负责权限分配。在系统后台数据库方面,系统管理员经审批后方可登录系统数据库进行操作,对数据库的安全性有较高的保障;硬件设备方面,系统主机单独存放,统一管理,需经审批且有系统管理人员陪同方可进入,提高了安全性。根据成员单位资金联签需求,财务公司在业务系统上实现了资金分级审批功能,即按照资金额度和支付类型,实现了按权限的资金支付审批,有效的保障了资金支付安全。

  (2)构建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监管部门现场检查要求,在核心业务系统中开发完善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功能,实现了贷款比例、存贷比、流动性比例等重要监管指标滚动显示、实时监测,初步构建了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三)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较为健全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进一步加强了资金的集中管理,较好的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和投资业务方面公司建立健全了相应的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财务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核算、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四)反洗钱情况

  财务公司设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风险管理部为反洗钱合规管理部门,制定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管理办法》等反洗钱管理制度,并根据监管要求不断完善。财务公司业务系统中建立了反洗钱模块,对客户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对大额可疑交易进行监测、分析、排查。评级期内公司客户均为低风险客户,未发生异常交易,未向人民银行报告重点可疑交易,反洗钱风险总体可控。

  (五)其他事项

  1、自财务公司成立至今未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未发现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3、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50%或超过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均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4、财务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负债未出现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的情况。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314,272.41万元、占比71.23%,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33,443.69万元、占比为6.45%。根据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规定,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32亿元。因此,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和贷款合理。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并且财务公司给本公司提供 了良好的金融服务平台和信贷资金支持。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及信贷头寸不足 而延期支付的情况,可满足本公司的重大经营支出。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财务公司按照全覆盖、分级授权、严防风险的理念,全面制定了财务公司管理、业务制度,已提交并经其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财务公司法人治理规章制度共七大类222项,截至2025年9月末,累计新增制度5项,修订制度13项,废除制度4项。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信贷业务、票据业务、会计核算、金融统计、信息科技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并落实责任人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总体上,财务公司在风险控制上符合监管机构的合规要求,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处在可控范围之内。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符合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不存在重大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4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光电”)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年12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亨通光电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亨通光电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42,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342,4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将由2,466,734,657股变更为2,466,392,257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66,734,657元减少至人民币2,466,392,257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治理要求,公司主要拟将“总经理”修订为“总经理(总裁)”,将“副总经理”修订为“副总经理(副总裁)”,将“财务负责人”修订为“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此外,基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将导致的股本变更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部门人员具体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8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董事会授权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与必要性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不断深入推进,近几年公司海外业务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同时,公司通过海外并购以及新建产业基地,以不同货币计价的海外资产也在快速增长,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公司决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积极应对汇率市场变动带来的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 为规避出口业务中远期收汇的汇率波动风险,对于外币应收账款及外币预期收汇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相应订单的销售收入。

  2. 为规避进口原材料及设备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应付账款及外币预期付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进口原材料及设备的成本。

  3. 为规避海外并购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应付的外币投资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海外并购成本。

  4. 为规避所持有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防范汇率波动造成的股权投资价值减值。

  5. 为规避外币融资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借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外币融资成本。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授权期限

  1.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2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董事会授权公司外汇业务管理部门在2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签署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协议。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有效期为2026年度。

  四、风险提示及采取的控制措施

  1. 公司虽然开展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仍然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和回款预测风险等风险。

  2.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与风险对冲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4. 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定期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情况,控制风险。

  公司已根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对于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与必要性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不断深入推进,近几年公司海外业务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同时,公司通过海外并购以及新建产业基地,以不同货币计价的海外资产也在快速增长,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变动带来的风险。

  二、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2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董事会授权公司外汇业务管理部门在2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签署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协议。

  (二)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

  与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为规避出口业务中的远期收汇的汇率波动风险,对于外币应收账款及外币预期收汇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相应订单的销售收入。

  (2)为规避进口原材料及设备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应付账款及外币预期付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进口原材料及设备的成本。

  (3)为规避海外并购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应付的外币投资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海外并购成本。

  (4)为规避所持有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防范汇率波动造成的股权投资价值减值。

  (5)为规避外币融资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借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外币融资成本。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期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有效期为2026年度。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1年10月修订),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有效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综合考量业务规模、自身资金实力、风险敞口、人员专业能力等因素审慎开展。

  综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的情况下,公司采取反向平仓措施,可能导致损失。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与风险对冲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三)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定期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情况,控制风险。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降低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政策及其指南,对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七、可行性结论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主营业务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同时,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交易业务风险可控。

  综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5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1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以同意票6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巍、钱建林、谭会良、陆春良回避表决。该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崔根良、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公司现行规则,独立董事就《预计公司202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同意的独立意见:

  1. 2025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联营企业等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均为公司在日常销售、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活动中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的情形,也不存在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形。

  2. 202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在日常销售、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活动中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的情形,也不存在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形。

  3. 202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依赖。

  4.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联营企业等累计发生及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5.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未经审计)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5年预计与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联营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05,080.00万元。

  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2025前三季度与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联营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实际为 128,452.23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上述统计的未经审计发生金额截至2025年9月30日,与原预计的2025年度发生金额存在期间差异。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交易内容为商品的销售及采购、接受智能化设备及改造、工程造价咨询、贸易及物流服务、采购农产品、餐饮住宿服务、资产租赁及水电费等,根据截止2025年9月30日实际执行的关联交易情况和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预测分析,2026年预计与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联营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总额为396,750.00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截至2025年9月30日,崔根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6%;亨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77%;同时崔根良先生持有亨通集团27.00%股份,崔根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亨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提升至24.07%;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689,059,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3%。

  亨通集团的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为:商品贸易、投资及投资管理。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亨通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为:商品的销售及采购、支付及收取加工服务费、接受智能化设备及改造、贸易及物流服务、专业咨询服务、采购农产品、餐饮住宿服务、资产租赁及水电费等。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三)联营及合营企业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五)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主要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商品的销售及采购、支付及收取加工服务费、接受智能化设备及改造、贸易及物流服务、专业咨询服务、采购农产品、餐饮住宿服务、资产租赁及水电费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与提供服务,有利于提高市场占有率并扩大销售收入,增加利润空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电力、智能化装备、物流服务等,有利于扩大采购渠道,降低营业成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专业咨询服务,有利于降低成本支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农产品、水产品,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降低费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的办公用房、公寓,出租给关联方使用,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收益。

  为了维护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在业务发生时,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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