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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到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自2023年12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14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2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已届满,本次发行方案已到期自动失效。

  本次发行方案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公司将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状况,制定相应的资本市场融资计划。如公司未来有新的融资计划,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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