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潮先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五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其中陈潮先先生、刘胤宏先生、庞霖霖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扬数据”或“标的公司”)股东所持标的公司99.855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证券监管的要求,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基准日加期至2025年6月30日;根据相关规定,标的公司分别编制了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的财务报告,上述财务报告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相应出具“上会师报字〔2025〕第17453号”的《审计报告》。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2025年1-6月备考合并财务报告,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告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相应出具“上会师报字〔2025〕第17456号”的《备考审阅报告》。
公司董事会批准前述报告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因本次交易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2024年度、2025年1-6月备考合并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相应的《审计报告》与《备考审阅报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前期编制的《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根据监管机关审核意见进行相应补充、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3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扬数据”或“标的公司”)股东所持标的公司99.855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30011号)。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披露了《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以下简称“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鉴于本次交易财务资料的审计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6月30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以及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对草案(修订稿)、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进行相应修订,相较2025年11月12日披露的草案(修订稿),公司进行修订、补充及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说明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草案(修订稿)”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4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扬数据”或“标的公司”)股东所持标的公司99.855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30011号)。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披露了《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以下简称“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鉴于本次交易财务资料的审计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6月30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以及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对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做了相应更新、补充和完善,并于2025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审核通过、完成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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