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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2日,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需要,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和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交易额度不超过3,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等)不超过1,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优先使用银行授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单笔外汇衍生品交易,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对方: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运作规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全资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6、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所有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运作规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持续监控。公司持续进行外汇市场的变动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交易损失。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或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最终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国内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借款授信以补充公司、子公司资金需要。授权期限为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和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以下简称“本次预计事项”)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 本次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意见: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杨建华、杨重博和袁云龙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将于2026年度与关联方浙江中硝康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硝康鹏”)、上海康鹏昂博药业公司(以下简称“康鹏昂博”)、上海万溯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溯众创”)、安徽觅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觅拓”)开展交易,预计合计金额为6,450万元。关联董事杨建华、杨重博和袁云龙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欧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琴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冀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顾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朝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回避表决。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基数均为2024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2:若上述数据出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

  (三)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表为未经审计数据,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数据为准。若上述数据出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中硝康鹏

  

  注:上述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浙江广泽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2、 康鹏昂博

  

  注:上述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 万溯众创

  

  注:上述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上海骁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4、 安徽觅拓

  

  注:上述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安徽清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下达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向关联人出租,向关联人承租。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协议或下达订单。

  四、 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 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日常业务,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均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交易原则,按照市场定价方式签订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鹏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6年度发展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担保预计总额度。前述担保额度可以在下属公司之间互相调剂。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适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及变更、终止相关合同,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四)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下属公司之间互相调剂。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担保额度、期限等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〇)

  

  

  上述被担保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各级全资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33,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12.12%和10.32%。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070万元,均为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 2891 弄 200 号 1 幢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

  至2025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5 年 12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 司 将 在 2025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会 召 开 前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登载《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议案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欧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琴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冀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顾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朝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议案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欧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琴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冀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顾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朝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26日(星期五),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 2891 弄 200 号 1 幢

  (三) 登记方式

  1. 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应不迟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五)17:00,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 2891 弄 200 号 1 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331

  电话:021-63638712

  传真:021-63636993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鹏科技”)参股公司上海中科康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润”)的全资子公司南京中科康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康润”)为满足二期项目建设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公司拟为上述贷款全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由南京康润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无形资产等部分核心资产提供全额反担保,并由上海康润核心技术团队股东唐勇、孙秀丽、周姣龙、陶闻杰、王峥以其持有的上海康润合计18.56%的股权提供反担保。

  上海康润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杨建华先生、董事杨重博先生任上海康润董事,南京康润为上海康润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京康润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本次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 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该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康润提供担保,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非关联董事审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建华先生、杨重博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股权结构表: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经查,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

  3、其他股东担保情况:南京康润为上海康润全资子公司,上海康润股权较分散,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海康润核心技术团队股东以其持有股权提供反担保。

  4、反担保:本次担保由南京康润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无形资产等部分核心资产提供全额反担保,并由上海康润核心技术团队股东以其持有的上海康润的合计18.56%的股权提供反担保。

  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议审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文件为准。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南京康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基于南京康润的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南京康润为公司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积极加强与南京康润沟通,及时了解其经营情况,以有效规避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且南京康润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无形资产等部分核心资产提供全额反担保,并由上海康润核心技术团队股东以其持有的上海康润的合计18.56%的股权提供反担保,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南京康润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子公司南京康润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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