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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珠海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珠免集团       编号:临2025-076

  债券代码:250772       债券简称:23格地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至珠海投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7日、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8日和12月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已出具相关批复文件,珠海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重组总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取得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必要的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以及取得相关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珠免集团       编号:临2025-075

  债券代码:250772       债券简称:23格地01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免税公司”)拟为公司新增2.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完成后,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

  ● 截至本公告日,免税公司已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2亿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南粤银行”)申请新增借款人民币2.8亿元。此前,公司向南粤银行借款人民币2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免税公司已为该笔借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4)。为满足本次新增借款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免税公司拟与南粤银行签订《担保类合同通用补充协议》,约定免税公司为公司前述既有借款及本次新增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借款本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免税公司已就上述担保履行了内部审议决策程序,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28053925E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88,500.579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06月09日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103办公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免税商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95.54亿元,负债总额为161.1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65亿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7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5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72.60亿元,负债总额为141.6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73亿元;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9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债权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乙方(保证人):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以及其他应由乙方或主合同债务人承担的费用。

  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利息(含逾期利息、罚息、复利)及所有费用,计入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每一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乙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展期(延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延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免税公司提供,为满足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公司作为被担保人资信良好,经营状况稳定,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8.77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65亿元的比例为590%,包括对公司及其属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包含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公司为关联方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余额为7.94亿元。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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