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或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25年12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会议由董事长乔小燕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应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提名应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其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产业园B座902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8)。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5-056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王韶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原因,王韶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韶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韶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王韶光先生在公司董事会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王韶光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应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应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已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应钢先生简历如下:
应钢,男,汉族,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国传媒大学毕业,中国传媒大学国际传播系国际新闻学专业硕士学位。曾任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广告管理中心电视广告管理科副科长,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好易购数字电视频道(好易购家庭购物有限公司)综合部副主任、品牌部主任、人事部主任,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研究室综合科科长、办公室调研督查科科长等职务。现任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产业发展部副主任。
应钢先生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担任产业发展部副主任职务,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5-057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原审计机构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十年,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履行公司采购程序,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6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季怡天、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世新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李建树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3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1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具体以双方合同签署金额为准。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此收费是根据公司公开招标文件及竞争性谈判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谨遵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天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健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十年,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经履行公司采购程序,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天健、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天健过往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审查中审众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可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5-058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产业园B座902。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如下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须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26日9:00-17: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产业园B座9楼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投票意见,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方磊、蒋丽文
电 话:0571-28327789
传 真:0571-28327791
电子邮箱:000156@wasu.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6 投票简称:华数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单位盖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单位(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
1、采用累积投票议案,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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