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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置业”)、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对上海云中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中芯”)进行同比例增资。

  ● 投资金额:公司增资金额为1.05亿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市北集团于2024年12月26日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云盟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盟汇”)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1,419.8191万元;于2025年2月5日向云盟汇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2,040万元及2,370万元。市北集团于2024年12月27日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能湾”)签订《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委托服务协议》,由市北集团支付运营专项资金258.18万元;签订《数据要素×案例培育工作委托服务协议》,由市北集团支付运营费用49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公司”)与市北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数通链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通链谷”)于2025年4月1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数通链谷承租开创公司持有的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88弄2号12层和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88弄5号4层03和04室,租金总额为人民币944.11万元。云盟汇与市北集团于2025年6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云盟汇承租市北集团持有的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201弄6号、7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2,718.37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发展”)、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市北物业”)与市北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市北发展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17号4层401室、江场三路219号1层101室、江场三路223号1-2层及江场三路223号3层301室出租给数据港用于其日常经营,合计交易金额人民币2,989.57万元。市北集团于2025年11月7日与聚能湾签订《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委托服务协议》,由市北集团支付2025年“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建设运营费用299.80万元。开创公司与数通链谷于2025年11月8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开创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98、308号101室、康宁路288弄5号2、3层出租给数通链谷,合计交易金额人民币1,165.53万元。

  ● 本次向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等进行登记备案,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支持市北高新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和开发运营,公司与电气置业、市北集团对云中芯进行同比例现金增资,其中公司出资1.05亿元,电气置业出资1.925亿元,市北集团出资0.525亿元。三方股东增资资金拟5年分期到位,每年缴纳20%。本次增资后,云中芯注册资本增至15.5亿元,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孙中峰先生、卢醇先生和王晓丹女士在审议表决时已予以回避,其余4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三) 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市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云中芯董事长赵浚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云中芯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向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二、增资标的股东(含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股东1基本信息

  

  (2)股东1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云中芯成立于2018年5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其中电气置业出资人民币6.6亿元,持股比例55%;公司出资人民币3.6亿元,持股比例30%;市北集团出资人民币1.8亿元,持股比例15%。云中芯主要负责市北高新园区17-02地块的开发建设及招商运营工作。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三方股东均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并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履行出资义务。

  (四)其他

  云中芯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限制转让情况。云中芯不存在失信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云中芯增资为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股东各自持股比例不变。本次增资可以进一步支持市北高新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和开发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等进行登记备案,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八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鉴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云中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浚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次向云中芯同比例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人按持股比例共同对参股公司增资事项的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孙中峰先生、卢醇先生和王晓丹女士在审议表决时已予以回避,其余4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一)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云盟汇与三方股东签署《借款展期协议》,对原借款协议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原借款协议顺延三年,协议期满,若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一个合同期限。借款展期的借款额度不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泛业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市北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借款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采用固定利率,新增借款以每次支付借款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壹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原协议项下余额借款利率以2021年10月20日LPR上浮50bp确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31)。市北集团于2024年6月14日向云盟汇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360万元;于2024年12月26日向云盟汇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1,419.8191万元;于2025年2月5日向云盟汇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2,040万元。

  (二)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聚能湾与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根据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运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该项目运营费用的审计情况,签订《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委托服务协议》,由市北集团支付运营专项资金258.18万元。

  (三)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数据要素×案例培育工作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聚能湾与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根据数据要素×案例培育工作项目的完成情况签订《数据要素×案例培育工作委托服务协议》,由市北集团支付运营费用49万元。

  (四)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数通链谷承租开创公司持有的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88弄2号12层和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88弄5号4层03和04室,合同期限3年,租赁面积2223.64平方米,租金总额为人民币944.11万元。

  (五)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云盟汇承租市北集团持有的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201弄6号、7号,合同期限10年,租赁面积2819.18平方米,租金总额为人民币2,718.37万元。

  (六)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市北发展、新市北物业与数据港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市北发展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17号4层401室、江场三路219号1层101室、江场三路223号1-2层及江场三路223号3层301室出租给数据港用于其日常经营,合计交易金额人民币2,989.57万元。

  (七)2025年1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聚能湾与市北集团签订《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委托服务协议》,由市北集团支付2025年“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建设运营费用299.80万元。

  (八)2025年1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开创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98、308号101室、康宁路288弄5号2、3层出租给数通链谷,合计交易金额人民币1,165.53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号:2025-05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的投资基金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披露了《市北高新关于认购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认购上海中叶至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叶至源基金”或“基金”或“合伙企业”)部分新增份额,占中叶至源基金本次增加份额后总认缴出资额的19.7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认购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临2021-020)。

  二、本次基金减资的情况

  根据《上海中叶至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将基金的认缴出资额由30,36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20,244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的认缴出资额由6,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前期已对基金实缴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后续将不再继续出资。

  本次减资后,中叶至源基金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3年3月15日,杭州瑞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德力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合伙企业的全部有限合伙认缴份额,成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中叶至源基金减资不会对公司在基金中的相关权益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法律法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为有效控制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合伙企业管理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加强投后管理和风险控制,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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