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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223      证券简称:欧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为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850%。

  (二)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

  (三)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如未来有减持需求,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其所作承诺的要求。

  一、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6,680,000股,相关股票已于2022年12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6,680,000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6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66,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0,002,000元;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26,672,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3,352,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93,352,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3,3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5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850%。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共计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850%,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850%。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5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坚晟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胡甫晟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燕梅女士、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胡霞群女士、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胡敏慧女士。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所作的承诺及具体履行情况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除上述承诺外,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作出的承诺、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不存在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的情形,上述股东不触及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需要延长6个月的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85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5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上述股东除履行相关承诺外,其减持行为应严格遵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所有承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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