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5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意见: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邹宏英、熊小兵、叶茂均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以往年度公司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0,457.15万元,定价原则按照当时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关联交易内容及金额预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2: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注3:本年年初至2025年10月31日与关联人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本年年初至2025年10月31日与关联人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基数为2025年1-10月公司同类业务发生额。
注4:关联交易类别“其他”中,主要含代收电费、托管费及技术咨询费等。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4年12月10日和2024年12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8,252.36万元。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2: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注3:本年年初至2025年10月31日与关联人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
2、法定代表人:陈得信
3、注册资本:1,020,0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成立日期:1982-12-09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五号
7、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产品及非金属矿产品的投资、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证券、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领域的投资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各种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及工程设备租赁;与工程建筑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和技术转让;冶金工业所需设备的开发、销售;承担国外各类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和设备租赁;机电产品、小轿车、建筑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的销售;建筑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技术研究、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招标、投标及招标代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交流;自有房屋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9、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关联关系:中国五矿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1、履约能力分析:公司认为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具体关联交易协议或订单在实际采购、服务发生时签署,公司向关联人销售或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的名称、规格、要求等由合同确定,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人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相互独立,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公司与关联人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双方的产业优势,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8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杜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谷苑路820号
电话:0731-88998117
传真:0731-88998122
邮箱:cylico@minmetals.com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杜璇女士简历
杜璇,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曾先后在北京君百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国资国企咨询部、湖南交通国际经济工程合作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职。2025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高级主管。
截至目前,杜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7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成立日期:1988年12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初至目前,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周睿,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徐兴宏,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陈天骄,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建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上述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睿、陈天骄、胡建军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兴宏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12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9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沙市高新开发区谷苑路82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
至2025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创元建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五矿金鼎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电子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6日9时至16时。
7、现场登记地点:长沙市高新开发区谷苑路820号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高新开发区谷苑路820号
联系人:曾科
联系电话:0731-88998117
传真:0731-88998122
电子邮箱:cylico@minmetals.com
邮政编码:410205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12-16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与中信证券合称“保荐机构”)作为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矿新能”或“发行人”)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4]号)同意注册,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3,2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2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12,341,037.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37,658,962.2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0月17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2648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可转债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和“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截至2025年11月27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注2: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后续将用自有资金支付。
四、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该等募投项目存在工程施工合同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系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所致。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和“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2,557.1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五矿新能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事项已经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规定。保荐机构对五矿新能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6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和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22,557.11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4]号)同意注册,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3,2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2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12,341,037.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37,658,962.2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0月17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2648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远新能源”)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2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中南大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商学院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五方监管协议》。四方/五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五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五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可转债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和“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截至2025年11月27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注2: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后续将用自有资金支付。
(二)节余资金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前述募投项目存在工程施工合同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系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所致。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和“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2,557.1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 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 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事项已经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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