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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下转D55版)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8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建华先生、王锡娟女士、牛战旗先生、刘笑寒先生、JIN LI(李靖)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刘俊彦先生、付立家先生、翟永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经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后,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独立董事在公司连续任职六年期限届满时将离任,届时公司将重新提名选举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独立董事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其中,候选人刘俊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刘建华先生简历:

  刘建华先生,196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管理专业。刘建华先生曾担任北京昊远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昊海电讯企业发展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欣华基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现担任北京普华基业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北康辰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普华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京湘源蛇类养殖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2006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13年12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董事兼总裁,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刘建华先生作为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28.93%的股份,并通过北京普华基业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4.83%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3.7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刘建华及其控制的北京普华基业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王锡娟及其控制的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刘建华和王锡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42.9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王锡娟女士简历:

  王锡娟女士,196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教授级高工。王锡娟女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荣获“全国工商联合会科学进步一等奖”、“中国医药行业最具影响力榜单十大新锐人物称号”、“全国三八红旗奖章荣誉称号”、“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等荣誉。王锡娟女士曾担任北京卫伦医药开发公司总经理、北京蓉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担任欣华基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辽宁沃华康辰医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物研究院负责人、北京秉鸿嘉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公司设立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锡娟女士通过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9.20%的股份。王锡娟及其控制的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建华及其控制的北京普华基业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刘建华和王锡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42.9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牛战旗先生简历:

  牛战旗先生,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药剂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承德市技术监督局技术研究员、河北制药集团研究所副所长、石药集团企业技术中心开发部经理、石药集团欧意药业医学部经理、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副总经理、石药集团高级研发总监;2013年3月至2016年6月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药集团管理总部副总裁兼研发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11月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药集团管理总部执行总裁;2018年11月至2023年6月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药集团管理总部总裁;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2016年6月至2023年6月任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至2023年6月任远大医药健康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裁,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牛战旗先生持有公司0.17%的股份(股权激励取得),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刘笑寒先生简历:

  刘笑寒先生,198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财务管理专业。刘笑寒先生现担任欣华基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辽宁沃华康辰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北京中数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康辰医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爱欣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201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经中心总经理,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刘笑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笑寒系刘建华与王锡娟之子。

  五、JIN LI(李靖)先生简历:

  JIN LI(李靖)先生,1965年5月出生,美国国籍,美国威斯康星-密尔沃基大学有机化学博士。北京欧博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草资本合伙人。自2006年回国至今,创办的企业包括:北京珅奥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欧博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药渡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球首个药物研发大数据信息平台),是中国海归留学生中连续成功的创业者之一。参与并主持多个国家项目:包括“十一五”重大新药创制课题研究;科技部支撑计划;北京海淀科委“科技专项计划”等课题研究。截至目前已发表论文30余篇,申请专利50余件。1999年至2006年,JIN LI(李靖)任职于美国辉瑞制药公司的全球研发总部,担任principle scientist。

  截至本公告日,JIN LI(李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规定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刘俊彦先生简历:

  刘俊彦先生,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会计学副教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教师、商学院教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副系主任、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俊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付立家先生简历:

  付立家先生,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曾任北京机电研究院、中国康华公司干部,北京第一通用机械厂计算机室主任。现任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被授予北京市第五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主持项目“治疗病毒性肝炎的中药颗粒剂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突破”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三等奖。现任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付立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翟永功先生简历:

  翟永功先生,196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84年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获动物科学专业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获动物遗传专业的农学硕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生物医学工程博士学位;2005年1月至2007年1月在美国匹兹堡大学遗传药理学中心高级访问学者;先后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SCI收录论文40余篇、参与编著教材和编著5部,并获得中国发明专利3项;2004年5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师范大学,担任生物学教授,主要从事生理学与分子药理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曾任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晖肽生物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代表,北京恒润普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鼎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健达九州(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翟永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规定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8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9,950.59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195.17万元,投资进度为102.46%。该募投项目包含4个子项目,其中:子项目“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和“创新药药物发现项目”已完成,子项目“CX1026项目”和“CX1003项目”拟不再继续投入。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计划:“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余额为4,298.21万元(全部为资金利息或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拟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4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42.59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8月20日全部到账,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8]G16002320621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情况及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系因为利息的投入,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全部为资金利息或理财收益。

  (二)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包含“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药物发现项目”、“CX1026项目”、“CX1003项目”等四个子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公司聚焦创新药研发,在现有研发资源基础上,投资建设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目前已搭建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具备“全球新”亮点的创新药研发核心技术平台——涵盖药物早期发现、药学工艺开发、药理毒理评价、临床研究及产品商业化生产工艺研究等全链条环节。依托该平台的独特优势,公司已培育孵化出包括KC1036、KC1086等在内的多个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和全球新特点的创新药项目。综上,该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创新药药物发现项目:公司高度重视自主创新和核心研发技术的积累,公司已拥有多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前沿药物研发技术,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产品管线项目储备。除已上市和在研产品外,公司处于预研筛选阶段的项目有10余项,主要涉及止血、骨代谢、肿瘤、代谢性疾病等相关细分治疗领域,每年将有2-3个项目立项后纳入在研产品序列。综上,该项目已达到主要研究目标。

  3、CX1026项目:CX1026通过选择性地抑制HDAC6、VEGFR2及AXL靶点及相应的信号传导路径,抑制癌细胞的生长、增殖、转移及引起细胞凋亡。CX1026临床前研究发现,其体内代谢产物(即KC1036项目)展示出显著的差异化优势,具有更优异的抗肿瘤活性和成药性潜力。KC1036在多个CDX/PDX动物模型中展现出显著的疗效;在药代动力学方面,KC1036半衰期更优,且生物利用度更高,满足一天一次(QD)口服给药需求,临床依从性更好。随着KC1036项目的推进,通过进一步的试验数据与系统评估,发现KC1036项目在临床研究中展现出更优的疗效与安全性潜力。截至目前,KC1036项目正在开展成人消化系统肿瘤、胸腺肿瘤和儿童尤文肉瘤等多个适应症的临床研究。因此,基于当前CX1026和KC1036的研发进度及效果,在综合考量药物研发的科学性与投资价值的最优策略基础上,为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经公司充分论证,公司决定不再继续投入CX1026项目。

  4、CX1003项目:CX1003是一款c-Met和VEGFR2双重抑制剂,目前处于临床一期阶段,项目研发周期较长且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对当前整体发展战略重新评估,认为CX1003项目研发难以契合公司战略发展重心,继续投入CX1003项目研发可能会大幅降低投资回报效率,分散公司宝贵的精力和资源,公司需聚焦于核心业务领域和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研发方向,将有限的资金和资源集中投入到更具确定性和发展潜力大的创新药项目上,目前已培育孵化出包括KC1036、KC1086、KC1101及KC5827在内的多个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和全球新特点的创新药项目。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决定不再继续投入CX1003项目。

  (三)剩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298.21万元(全部为资金利息或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战略发展以及当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办理资金划转,并在资金清零后办理对应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调动资源配置,从而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系公司结合战略发展、经营计划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具备合理性、合规性,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7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10:00在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公司第三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建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建华先生、王锡娟女士、牛战旗先生、刘笑寒先生、JIN LI(李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提名刘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提名王锡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提名牛战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提名刘笑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提名JIN LI(李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刘俊彦先生、付立家先生、翟永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独立董事在公司连续任职六年期限届满时将离任,届时公司将重新提名选举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提名刘俊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提名付立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提名翟永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进行修改。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为做好与《公司法》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的衔接配套,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现有25个制度同步进行了修订,同时新增制定2项制度。

  具体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相关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制度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调动资源配置,从而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8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持战略导向,聚焦做强主业

  康辰是中国本土的创新药企业,自创立至今已经在创新药领域耕耘了二十余年,始终秉承“用生命科学呵护人类健康”的核心使命,走过了战略发展的“资源培育期”、“成长壮大期”和“变革调整期”,并于2023年开启了新的十年发展战略的征程。公司新十年战略规划以“做创新型、国际化、高品质的中国医药品牌企业”为定位,立足于高品质发展,立足于质量带动体量发展,坚持走高品质路线,坚持质量发展为先。通过二次成长壮大期“双品支撑、多品并行、精品主导”三个阶段的努力,2032年力争进入中国医药创新企业100强第一梯队。

  2025年,公司深挖“苏灵”、“密盖息”两个产品的潜在价值,通过持续深化营销模式转型、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措施,强化两个产品的活力和生命力。另一方面,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和核心研发技术积累,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产品管线及项目储备,并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司进入临床试验后的KC1086、KC1036、ZY5301等项目进展顺利,早研KC1101、KC5827等项目立项后进入临床前研究,借此公司正在形成围绕核心研发能力布局的产品矩阵和产品梯队。

  创新的“四梁八柱”核心人才布局逐渐成型,围绕小分子创新药研发的核心团队完成组建,使得靶点选择更加精准,研发效率大幅提升,PCC的创新效率已进入国内第一梯队。这支队伍将成为康辰新十年发展战略由“双品支撑阶段”升级到“多品并行阶段”的重要支撑。

  为推进公司十年战略第二阶段“多品并行”目标的实现,产品引进是公司“十年战略”的重要实施路径。公司将抓住国家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的窗口期,通过内生式创新与外延式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形成梯队式产品管线新格局,形成特色管线集群,产生“蓄水池”效应,不断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此公司成立项目引进工作小组,加强推进公司的对外合作工作,

  未来,公司将在董事会的引领下,重点做好战略规划工作,为公司未来发展指明方向。同时公司将继续深化营销模式转型、数字化转型、研发创新和组织与人力变革等工作,不断强化核心竞争力,争取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公司治理,规范企业运作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

  2025年,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将修订及制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以上制度修订及制订尚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修订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制度健全、合规运作。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多维度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推动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内容合规、逻辑清晰,充分向市场传递公司经营动态与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已建立多元化沟通渠道与高效沟通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专线、投资者邮箱、现场调研等方式,积极回应投资者的关切,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构建公司与资本市场之间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2025年,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全方位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与针对性,充分向市场传递公司经营战略、发展成果及价值亮点,切实保障上市公司透明度。同时,构建规范、透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不断拓展与资本市场沟通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线上互动平台等多元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助力投资者全面、清晰把握公司发展脉络与价值逻辑,进一步增强市场对公司的认同感与信任度。

  四、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公司通过构建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构组成的多层级、多维度的治理体系,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为“关键少数”履职提供保障,特别是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助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紧跟政策步伐,积极组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种培训,持续提升董事及高级管理履职水平,共同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五、重视投资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始终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秉持积极回报社会的态度,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已连续多年通过分红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2020-2024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分别为70.73%(含股份回购)、115.93%(含股份回购)、30.84%、31.70%及226.28%。

  同时,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97,400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161,793元。公司将积极推进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未来,公司将继续奋斗,进一步打造公司的差异化优势,更好地持续回报投资者与社会。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工作,聚焦主营业务,以高质量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和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传递公司价值,持续保持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行动方案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本行动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和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79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11:00在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公司第三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邸云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进行修改。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系公司结合战略发展、经营计划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具备合理性、合规性,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77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KC1036联合PD-1抗体

  和含铂化疗一线治疗晚期复发

  或转移性食管鳞癌Ⅱ期临床研究完成

  首例受试者入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主研发的 KC1036 片(简称“KC1036”),顺利完成“KC1036联合PD-1抗体和含铂化疗一线治疗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临床试验(KC1036-COM-01)”首例受试者入组服药。现将主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临床试验相关情况

  试验名称: 评估KC1036联合PD-1抗体和含铂化疗一线治疗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牵头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二、KC1036研发进展

  KC1036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化学药品1类创新药,公司拥有该产品的全球知识产权。KC1036通过抑制VEGFR2、AXL等多靶点实现抗肿瘤活性。KC1036具有较强的VEGFR血管靶向,抑制肿瘤细胞生长;通过抑制AXL,可以改善宿主的抗肿瘤免疫应答,从而避免肿瘤的免疫逃逸。

  目前KC1036针对消化系统肿瘤、胸腺肿瘤、儿童尤文肉瘤等多个适应症正在开展临床研究,截至目前,已有超300例受试者入组KC1036临床研究,现有临床研究结果显示了突出的抗肿瘤活性、以及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基于KC1036单药在晚期食管鳞癌患者中的显著疗效,公司先后启动KC1036三线治疗晚期食管鳞癌的Ⅲ期临床研究以及KC1036联合已上市PD-1抗体一线维持治疗晚期食管鳞癌的Ⅱ期临床研究。

  三、疾病特点及诊疗现状

  食管癌诊疗指南(CSCO)指出:针对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复发的食管鳞癌,一线治疗推荐PD-1抗体联合含铂化疗。尽管如此,仍有相当比例的患者在一线治疗中无法获益或获益有限,存在较大的、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四、风险提示

  医药创新具有“三高一长”的特征——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长周期,药品从临床试验到投产上市,受到技术、审批、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临床试验进度及结果、未来市场竞争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本次公告的研发进展,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药物研发进度,并根据研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84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公司第三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

  至2025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12月1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2月30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会期半天,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世娜 电话:010-82898898 传真:010-82898886 邮编:102206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8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加强和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对《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另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进行修改。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D5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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