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广投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旭能源公司”)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37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桂旭能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88亿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金余额2,048万元,累计应承担担保逾期金额为42.96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贺州分行”)签订《银行承兑协议》,桂旭能源公司签发2张银行承兑汇票,票面总金额合计1,960万元。公司与北部湾银行贺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前述《银行承兑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根据《银行承兑协议》桂旭能源公司需提交保证金,本次担保金额为1,372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桂旭能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88亿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的担保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广投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3307237035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彭林厚
注册资本:128,628万元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万兴村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桂旭能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桂旭能源公司总资产445,068.18万元,净资产32,704.14万元,负债总额412,364.03万元,资产负债率92.65%,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9,472.15万元,净利润-28,825.61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桂旭能源公司总资产407,195.33万元,净资产9,761.91万元,负债总额397,433.42万元,资产负债率 97.60%,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952.89 万元,净利润 -23,383.75万元。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桂旭能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桂旭能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说明
(一)担保性质: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
(一)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仟叁佰柒拾贰万元整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等)。
(四)保证期间: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桂旭能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主要因其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的担保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进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2.15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7.35%,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1.29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1.08%。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1.95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6.67%,其中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1.08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0.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金余额2,048万元,累计应承担担保逾期金额为42.96万元。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2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中心18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晓斌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董事李勇猛因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他部分高管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广投桥巩能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及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无。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关于控股子公司广投桥巩能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及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获通过,关联股东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对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莹、董宇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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