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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ST声迅          公告编号:2025-093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 备查文件

  1、 审计委员会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ST声迅       公告编号:2025-095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上述提案1.00-4.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5.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东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来电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信函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声迅股份,收件人:李艳君,邮编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电子邮箱:ir@telesound.com.cn

  电话:010-62980022

  (四)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4

  2、投票简称:声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投票指示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ST声迅       公告编号:2025-094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2、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所 ”)

  3、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中审众环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1,30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23人。

  3、 业务规模

  中审众环经审计的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217,185.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 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管理措施42人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瑞松,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史昀昊,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晓华,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 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连续提供8年审计服务,2024年度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过与永拓所、中审众环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合规,经全体委员一致表决,同意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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