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贵州燃气
股票代码:600903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银行总行大楼25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间接受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州燃气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贵州燃气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二)贵州产发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贵州产发100.00%的股权,为贵州产发的控股股东。贵州省国资委直接持有黔晟国资99.5288%的股权,通过黔晟国资间接控制贵州产发100%的股权,为贵州产发的实际控制人。
贵州产发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贵州产发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无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为不断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充分发挥黔晟国资资源配置、资本运作、战略投资作用,加大重点产业投资力度,践行贵州产发推动贵州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战略定位,依托贵州产发的资本优势与资源整合能力,推动省、市优质工业资源深度融合、提质增效,完善“基金+实业”的产业链赋能模式,实现资本端与产业端的无缝衔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推动贵阳工投聚焦主业健康发展,贵州产发拟收购贵阳市国资委所属贵阳产控等贵阳市国有企业持有的贵阳工投控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贵州产发将通过贵阳工投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贵州燃气218,151,89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8.97%。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其在贵州燃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将通过取得贵阳工投控股权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18,151,89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97%。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一)权益变动前
(二)权益变动后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间接受让。
2025年12月13日,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外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矿产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外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矿产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82.6529%的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取得贵阳工投控股权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18,151,89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97%。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受让方):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1(转让方):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2(转让方):贵阳市外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3(转让方):贵阳市矿产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本次股权转让标的
1、甲方受让乙方1持有的目标公司61.6529%股权、受让乙方2持有的目标公司13%股权、受让乙方3持有的目标公司8%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乙方2、乙方3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三)目标股权转让方式、价款及支付
1、根据《贵阳市国资委关于转让市工投公司控股权相关事宜的批复》,本次股权转让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
2、整体交易对价为10,000,000,000.00元(大写:壹佰亿圆整),按照目标公司2025年9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2,098,800,308.68元计算,对应目标公司股权比例约为82.6529%。
3、协议签订后,甲方以自有资金向乙方支付不低于交易价格40%的价款,后续根据银行放款安排完成剩余价款支付。
4、因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各自依法承担。
(四)过渡期
1、各方确认,自2025年9月30日基准日起至交易股权工商登记变更之日止的期间为过渡期。
2、乙方及目标公司应按《股权转让协议》履行过渡期义务,对于未作明确约定的事项,应以不损害目标公司利益,以目标公司保值增值为目的,并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进行。
(五)股权交割
1、乙方及目标公司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本次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对目标公司组织架构和权、责、利等事项进行规范、管理和运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协议自甲乙双方及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贵阳工投持有上市公司218,151,89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97%),累积质押数量94,5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43.32%,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22%)。
上述股权质押处于正常履约状态,未发生逾期等违约行为。除上述情形外,贵阳工投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2025年11月30日,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
2025年12月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省国资委关于黔晟国资所属产发公司收购贵阳工投82.6529%股权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国资复产权[2025]114号),批准了本次交易方案;
2025年12月4日,贵州产发控股股东黔晟国资出具《黔晟国资关于同意产发公司收购贵阳工投股权有关事宜的批复》(黔晟国资复【2025】63号),同意本次收购事宜。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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