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9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成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防范汇率风险,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于二〇二六年度与境内外金融机构签订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合同,品种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预计占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外汇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5亿美元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若单笔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2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2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子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向非金融机构(基于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诉讼财产保全等需要)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02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各担保方的法定代表人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股东会审议二〇二七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之日止。若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及公司、子公司的需求分配对各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六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2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破产重整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控股子公司参与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六家公司的破产重整,即参与其部分财产组建的贸易资产平台陕西丝路易联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整平台公司”)75%股权的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争。本次重整投资总价款人民币3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重整平台公司的净资产折算不低于6.67亿元的基础上择机竞拍,并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公开竞争、确定并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解除本次交易等。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通过公开竞争方式中选重整平台公司75%股权的重整投资人资格。根据中选竞争价折算,重整平台公司净资产约为7.42亿元(具体金额以交割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准)。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破产重整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2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出资2.85亿元,与西安高科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厦门信达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有权机关最终核准为准),由厦门信达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六家公司的破产重整投资并履行相关权利及义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具体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破产重整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2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次会议审核意见;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9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六年度
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防范汇率风险,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将于二〇二六年度与境内外金融机构签订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合同,品种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预计占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外汇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5亿美元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若单笔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遵循防范风险原则,所有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均有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但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收汇预测风险、保证金或权利金风险、境外及场外交易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说明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将于二〇二六年度与境内外金融机构签订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合同,品种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预计占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外汇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5亿美元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若单笔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为规范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强化风险管控,指定公司董事长作为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总负责人。公司董事会授权由总负责人在限额内审批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负责人进行授权。
公司董事会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上述议案。上述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开展的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有利于缓释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一)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种
1、外汇远期:拟开展外汇远期业务将与金融机构按约定的外汇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时间,在约定的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条件完成交割的外汇交易。
2、外汇掉期:拟开展外汇掉期业务将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拟开展外汇期权业务将与金融机构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就是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外汇的选择权进行交易。
4、结构性远期:拟开展结构性远期业务对外汇远期、外汇期权等一般性远期产品在结构上进行组合,形成带有一定执行条件的外汇产品,以满足特定的保值需求。
5、利率掉期:拟开展利率掉期业务与金融机构约定将目前外币借款浮动利率锁定为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间内以约定利率完成利息交割。
6、货币互换:拟开展货币互换业务与金融机构约定将公司目前外币借款本金及浮动利率锁定为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间根据锁定的汇率及利率进行交割。
(二)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期间和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开展的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占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外汇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5亿美元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若单笔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外汇市场走势、进出口业务规模及收付汇时间,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分批签订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合同。
(三)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权利金,该保证金或权利金将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三、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结售汇币种是美元,也有部分欧元、港币、日元等其他币种的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在于降低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开展。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
四、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前期准备
1、公司已制定《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实务操作管理、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与信息保密等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总体可控。
2、公司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与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其业务特点及风险,认真执行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对于结汇业务如果到期日即期汇率大于远期结售汇合约汇率,则该笔合约将产生亏损;对于售汇业务如果到期日即期汇率小于远期结售汇合约汇率,则该笔合约将产生亏损。利率波动风险主要是美元、欧元、日元利率的变动情况。
2、收汇预测风险: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业务淡旺季以及回款期进行收汇预测。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公司对业务规模、回款期的预测有偏差,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3、保证金或权利金风险: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实行保证金或权利金交易,公司主要交易的金融机构对公司的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用授信额度抵减保证金或权利金的方式,避免占用公司大量资金进而影响正常业务发展。
4、境外及场外交易风险:因境外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变动带来的结算与交易风险;或因场外产品流动性缺乏、交易对手方违约等带来的风险。
六、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防范风险原则,在签订合约时认真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的二〇二六年度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金额与近年经营活动的收付汇金额相匹配。公司将根据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监控业务流程,评估风险,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关注境外交易风险,选择国际上交易所属地所在的结算行和清算行,建立信息化结算通道与资金备付渠道,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保障境外结算与交易的便捷稳定执行。
七、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八、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九、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适度地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收益,从而应对外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十、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次会议审核意见;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9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二六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若经审议通过,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二〇二六年度经审议的担保总额将为折合人民币2,020,0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公司二〇二六年度经审议的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为折合人民币870,0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12月1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子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向非金融机构(基于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诉讼财产保全等需要)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020,000万元,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汽车经销业务整体出售,出售标的公司包括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目前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各担保方的法定代表人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股东会审议二〇二七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之日止。若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及公司、子公司的需求分配对各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将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其自身融资等日常经营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洽谈具体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没有提供反担保。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控股子公司或小股东通过股权质押、反担保函、同比例或超额担保等措施提供反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没有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提供担保,能保障其业务的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超过本次审议范围的,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如需)审议后方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资金部将对上述公司资产负债率动态变化、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进行监控与管理。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本次议案通过,公司审批的二〇二六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2,0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3.84%。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73,135.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0.49%。
上述担保为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9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破产重整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重要内容提示: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或“公司”)参与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六家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迈科等二十六家公司”)的破产重整,已通过公开竞争方式中选其部分财产组建的贸易资产平台陕西丝路易联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整平台公司”)的重整投资人资格。
(2)公司将与西安高科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高科”)签署《合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厦门信达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有权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信达诺产投”),信达诺产投将作为重整投资人履行相关权利及义务。
2、风险提示:
(1)本次纳入重整范围的底层资产尚未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程序,本次交易仍存在因无法满足交易核心条件而终止的风险。
(2)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策,但如遇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参与破产重整暨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1、参与破产重整
2025年9月30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裁定批准《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六家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西安迈科等二十六家公司的部分重整主体财产将作为核心资产组建重整平台公司,并以公开竞争方式招募重整平台公司75%股权的重整投资人。
2025年12月9日起,西安迈科等二十六家公司的合并破产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重整管理人”)在阿里拍卖破产拍卖频道发布《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关于以公开竞争方式确定投资人资格的公告》(以下简称“《招募公告》”),组织重整平台公司75%股权的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争。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提供3亿元投资款,其中,交付管理人的对价资金1.5亿元,剩余投资款以履行注册资本实缴义务的方式注入贸易资产平台。
公司已参与竞争并中选上述重整投资人资格。公司收到重整管理人出具的《中选通知书》,重整管理人确认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控股子公司为重整平台公司的重整投资人。
2、对外投资
公司将与西安高科签署《合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信达诺产投。信达诺产投拟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其中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人民币2.8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95%,西安高科出资人民币0.1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信达诺产投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指定信达诺产投作为重整平台公司的重整投资人,由其行使重整投资人相关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破产重整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参与表决的董事会成员9名,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两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控股子公司参与重整平台公司75%股权的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争,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重整平台公司的净资产折算不低于6.67亿元的基础上择机竞拍;同意公司出资2.85亿元,与西安高科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信达诺产投,由信达诺产投作为重整投资人履行相关权利及义务。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公开竞争、确定并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解除本次交易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若达到股东会审批权限或触及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后正式实施交易。
二、重整投资方案和重整标的基本情况
(一)西安迈科等二十六家公司重整概述
2023年,西安中院依据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迈科”)相关债权人的申请,正式裁定受理西安迈科重整案。2024年,因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等原因,西安中院裁定对西安迈科等二十六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5年,西安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裁定确认公司向重整管理人申报的普通债权合计35,978.07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西安迈科及其子公司的相关仲裁事项等详见公司于此前披露的相关公告和定期报告。
(二)本次重整投资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重整主体为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迈科”)、中西部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西部公司”)和深圳迈科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迈科”)。本次纳入重整平台公司的财产包括上海迈科持有的迈科(上海)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科物流”)100%股权、房产和办公设备,中西部公司持有的部分写字楼,以及深圳迈科持有的房产和办公设备。重整管理人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进行资产重组并组建重整平台公司,重整平台公司注册资本为4亿元。
为执行《重整计划》,上海迈科、中西部公司、深圳迈科(以下简称“重整主体”)分别新设上海科信通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信”)、西安晟通中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晟通”)、深圳科信通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科信”)三家全资子公司以承接纳入重整平台公司的底层资产。重整主体将合计持有重整平台公司100%股权,重整平台公司将持有上海科信、西安晟通、深圳科信和迈科物流四家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100%股权,四家项目公司将分别享有各自底层资产的所有权。根据《重整计划》,本次纳入重整平台公司的底层资产在西安迈科等二十六家公司破产受理日前已设立担保物权。根据《重整计划》规定,该等担保物权对应的主债务人为项目公司,重整平台公司对项目公司的抵押留债承担差额补足责任。
重整管理人以公开竞争方式招募重整平台公司75%股权的重整投资人,以底层资产价值-留债金额+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为原则来判断重整平台公司的净资产情况,以底层资产中的不动产对应的留债总金额作为竞争性要素。重整投资人需支付本次重整投资总价款人民币3亿元,其中,交付管理人的对价资金1.5亿元,剩余投资款以履行注册资本实缴义务的方式注入贸易资产平台。项目公司需在2032年9月30日前清偿完毕本次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争确定的主债务。留债债权存续期间,财产担保措施继续维持。
同时,重整管理人已选定信托服务机构以设立破产服务信托,信托计划将以陕西冬春彩企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冬春彩”)作为总持股平台,以有序处置重整平台公司之外的财产和债务,陕西冬春彩将持有重整平台公司25%股权。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通过公开竞争方式中选重整平台公司75%股权的重整投资人资格。根据中选竞争价折算,重整平台公司净资产约为7.42亿元。截至公告日,本次纳入重整范围的底层资产尚未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程序。
(三)主要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重整管理人
西安中院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陕西西秦金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陕西西秦金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重整管理人。
2、本次重整主体
(1)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363014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01号2701室
法定代表人:何晨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4月11日
经营范围:金属矿石、非金属矿及制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纸制品、针纺织品及原料、日用品、办公设备、卫生洁具、金银制品、金属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煤炭及制品的销售,五金产品等。
(2)中西部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578435078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地址: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9号
法定代表人:何昕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8月26日
经营范围:园区服务管理,企业总部管理,物业管理,办公服务,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品牌管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等。
(3)深圳迈科金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0470858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新世界商务中心一栋18楼1802-1806室
法定代表人:何晨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1日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电线电缆、机电设备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动派遣。
经查询,本次重整主体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除本次破产重整事项所涉关系外,本次重整主体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重整标的基本情况
1、重整平台公司概况
根据《重整计划》,信达诺产投通过参与重整投资取得重整平台公司75%股权,重整平台公司剩余25%股权将由破产服务信托总持股平台陕西冬春彩持有。
截至公告日,除本次破产重整事项涉及的抵押、查封等事项外,重整平台公司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其他有关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其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根据《重整计划》,重整平台公司对项目公司的抵押留债承担差额补足责任,其《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文件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本次交易不涉及优先受让权。
2、重整平台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陕西丝路易联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K32F0E2H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37号蓝海风中心12108A室
法定代表人:王佳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12月5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五金产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销售代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等。
股权结构:
经查询,重整平台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重整标的底层资产情况
1、底层资产基本情况
重整平台公司持有迈科物流100%股权,对应的底层资产为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土地、房产及相关机器设备、车辆等。
重整平台公司持有上海科信100%股权,对应的底层资产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办公房产及部分地下车位等。
重整平台公司持有西安晟通100%股权,对应的底层资产为位于西安市国际港务区的办公房产及部分地下车位等。
重整平台公司持有深圳科信100%股权,对应的底层资产为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的办公房产等。
2、底层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重整管理人为执行《重整计划》聘请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中涉及的中西部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迈科(上海)物流有限公司、深圳迈科金属有限公司部分拟用于实物出资财产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5735号),以2025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西安迈科等二十六家公司合并重整案中涉及的中西部公司、上海迈科、迈科物流、深圳迈科部分拟用于实物出资财产采用成本法、市场法评估价值为145,665.58万元。
(1)评估机构:
本次评估机构为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该机构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评估基准日:
2025年7月31日
(3)评估范围:
西安迈科等二十六家公司合并重整案中涉及的中西部公司、上海迈科、迈科物流、深圳迈科部分拟用于实物出资财产,具体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等。
(4)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
成本法、市场法
(5)评估结论:
评估基准日底层资产总资产账面价值为81,787.10万元,市场价值为145,665.58万元。
(六) 其他说明
本次参与西安迈科等二十六家公司破产重整,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资金,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形。交易完成后,重整平台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除本次破产重整涉及的债权债务、担保等情形,经过破产重整程序后,重整平台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等情况。
(六)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根据西安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确定本次交易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
(七)合作方基本情况
1、破产服务信托总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冬春彩企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K3611AX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2号迈科商业中心45层14502室
法定代表人:程瑞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11月27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品牌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陕西今格企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陕西冬春彩100%股权。
2、破产服务信托管理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000563.SZ,以下简称:“陕国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20530273T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
法定代表人:姚卫东
注册资本:511,397.035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5年1月5日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等。
主要业务领域:信托业务、固有业务和投资顾问等中介业务
股权结构:截至2025年9月30日,陕国投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实际控制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查询,上述两家合作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除本次破产重整事项所涉关系外,上述两家合作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拟设立的信达诺产投情况
公司将与西安高科签署《合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信达诺产投,信达诺产投拟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其中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人民币2.8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95%。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信达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信达诺产投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二)信达诺产投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西安高科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57839713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59号高科智慧园8层
法定代表人:吴扬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2月7日
经营范围:水泥制品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等。
股权结构:
西安高科的实际控制人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查询,西安高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西安高科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合资协议》的主要条款
1、协议主体
甲方:厦门信达
乙方:西安高科
2、协议主要条款
(1)合资公司的设立目的
合资公司的设立目的为参与西安迈科等二十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的重整平台公司投资。合资公司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后,应当按照重整计划要求完成投资,取得贸易资产平台公司75%的股权。
(2)合资公司的出资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整,厦门信达和西安高科认缴出资分别占注册资本的95%和5%。
合资公司经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完成银行开户之日起或合资公司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后(以孰早之日为准)3个工作日内,各股东分别缴纳各自认缴出资款的50%,剩余出资款在合资公司设立后3个月内实缴到位。各方应根据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出资金额,将货币出资足额按期存入合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3)合资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机制
①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除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外,其他股东会所需决议事项应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②合资公司董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厦门信达有权委派2名董事,西安高科有权委派1名董事,董事长从厦门信达所委派董事中选聘,董事长为代表合资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权限内的事项应由过半数董事同意方为有效。
③合资公司总经理由厦门信达推荐的人员经董事会聘任后担任。
(4)合资公司的经营与分红
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在公司开始盈利后,对于可用于分配的利润,确定可分配数额后按股权实缴比例分配利润。若公司解散,各方应依法对合资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应按股权实缴比例分配权益。
(5)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照合资协议约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合资公司足额缴纳应缴出资款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发起人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导致其他方及合资公司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合资协议的生效
合资协议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中西部区域市场,完善供应链业务全国布局;有利于公司获取优质物流资产,整合产业链资源,打造供应链一体化综合服务体系。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参与本次重整投资,预计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正向影响,具体以后续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3、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中涉及的中西部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迈科(上海)物流有限公司、深圳迈科金属有限公司部分拟用于实物出资财产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4、合资协议;
5、中选通知书;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9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刊载于2025年12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年12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提交的《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因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国贸控股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25年12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2025年12月17日,国贸控股持有公司269,867,236股,持股比例为39.93%。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并送达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审核,国贸控股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2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三次、第十四次、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分别于2025年12月6日、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1、6、7、10、11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需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第14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3、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蔡韵玲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天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否则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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