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7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999号浙江彩蝶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一)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董事长施屹先生因公务未能主持本次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施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 董事会秘书张红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并有权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黄忠兰、孙嘉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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