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 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事件简述
近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注到网络上有关于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健康药业)经销的一款南极磷虾油产品及相关对“同仁堂”品牌的报道。
为避免相关报道对投资者造成误导,公司针对上述事项进行说明并予以澄清。
二、 澄清说明
(一) 关于“同仁堂”商标、字号权属及使用情况
本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南极磷虾油相关报道中提及的四川健康药业任何股权及投资权益,四川健康药业不属于本公司下属子企业。四川健康药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下属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健康)的控股子公司。
“同仁堂”商标和“同仁堂”、“北京同仁堂”字号的所有人为同仁堂集团。本公司及本公司部分子公司获同仁堂集团许可,在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并用于公司商号。此外,同仁堂集团有权将“同仁堂”商标、字号授权给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以外的同仁堂集团其他下属企业使用。
(二) 本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
本公司专注于药品的生产及销售,公司拥有以安宫牛黄丸、同仁牛黄清心丸、六味地黄丸、金匮肾气丸等为代表的产品以及众多经典药品,常年生产的中成药超过400个品规,覆盖心脑血管、补益、清热、妇科、儿科等多领域,丰富的产品资源形成对品牌发展和稳健经营的有力支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药品均为自主生产,不存在委托外部第三方生产的情况。
在此,公司也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本公司旗下产品均在显要位置标注“同仁堂双龙商标”,并明确注明生产单位(生产单位详见下表)。消费者可通过该二项显要标注识别本公司旗下产品。如下图所示:
本公司旗下“同仁堂”品牌中成药生产单位主要有:
三、 公司已采取的相关处理措施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及本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在关注到相关报道后,已与同仁堂集团积极沟通、了解反映情况,会同同仁堂集团共同维护“同仁堂”品牌形象和声誉。据悉,同仁堂集团正在督促同仁堂健康依法处置。
四、 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将积极采取一切措施,维护老字号品牌权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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