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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5-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自筹资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42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1.4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3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月22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2025年12月15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的12个月期限已满。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077,2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52元/股,最低价为8.34元/股,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608,562.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完毕。

  (四)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五)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自筹资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专项贷款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述期间不存在直接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 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45,077,212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注1:本次回购股份分别存放于两个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945087的回购资金来源为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404609的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资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注2:本次回购方案自2024年12月19日开始,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中包含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述限售股股票于2025年6月9日上市流通,上市流通股份数为10,821,176股;故本次回购完成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较回购前有所变化。

  注3:本次回购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404609已有5,270万股,系公司2024年第一轮回购所得,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五、 回购注销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688,217,324股减少至3,643,140,112股,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注销前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权益变化情况如下:

  

  注: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总股本3,688,217,324股计算,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3,643,140,112股计算。

  六、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45,077,212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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