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聘任情况
2025年12月18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柏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刘柏辉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业务,切实履行副总裁应履行的各项职责,此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 2025年12月18日,公司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十一次会议、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2、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简历
刘柏辉先生个人简历:
刘柏辉,男,汉族,1969年5月生,1991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株洲玻璃厂车间主任、株洲光明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生产部长、浮法二线生产总监;旗滨集团多个二级公司总经理、旗滨集团职能管理部门总经理、旗滨集团总裁助理、旗滨集团浮法事业部总裁;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兼旗滨光能董事长、总裁。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4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公司共有董事9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柏忠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以及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刘柏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深圳旗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为统筹优化公司光伏玻璃业务供应链管理,增强光伏玻璃产品的市场综合竞争力,同时依托深圳总部的区位与资源优势,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旗滨光能在深圳市宝安区投资设立深圳旗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能源”),并将以该平台为抓手,全面梳理整合、优化提升光伏玻璃供应链的协同效率与管理水平,助力旗滨光能在行业竞争中筑牢优势。本次设立的深圳新能源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深圳旗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具体住所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销售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资本:60,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彭清
7、股权结构:旗滨光能认缴深圳新能源100%注册资本,持股比例100%。
旗滨光能上述对外投资设立深圳新能源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结果为准。
为高效推进供应链整合工作,董事会同意授权旗滨光能以深圳新能源为核心抓手,全面开展内部供应链业务及资源的梳理、整合与优化提升。授权范围涵盖但不限于由旗滨光能对现有承担其供应链职责的相关主体,依法实施合并、注销等整合操作,上述经授权的具体事项同意由旗滨光能自主决策,无需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43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
深圳旗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光能”)拟在深圳市宝安区投资设立深圳旗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能源”)。
● 投资金额:深圳新能源注册资本60,000万元,旗滨光能持股比例100%。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投资新设的公司后续运营可能会受到国家政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竞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收益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风险因素对新设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并利用自身经验及管理优势,加强对新设公司运营中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控,积极应对各类经营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一) 本次投资概况
1、本次投资概况
在全球能源转型提速、“双碳”目标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光伏产业已成为可持续能源领域的核心支柱,产业链迈入规模化发展新阶段,呈现出“上下游集中度提升、区域布局优化”的显著特征。在此趋势下,光伏玻璃企业需依托核心区域的资源禀赋,构建高效协同的供应链体系,方能匹配产业链区域化、集约化发展需求。深圳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凭借政策红利、港口枢纽优势及丰富金融资源,已成为光伏新能源产业的供应链核心枢纽与国际贸易重要窗口;其下辖的宝安区作为深圳工业大区,叠加前海总规落地、深中通道开通、环珠江口一体化加速推进等多重战略机遇,区位、产业、人才、交通等优势愈发凸显,具备发展光伏新能源供应链业务的优越条件。
旗滨光能作为公司深耕光伏玻璃业务的新能源材料核心战略平台,随着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与市场不断拓展,现有供应链管理体系已难以满足发展需求,构建高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成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基于此,结合光伏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进一步集中内部资源、统筹优化光伏玻璃业务供应链管理、增强产品市场综合竞争力,同时依托深圳总部的区位与资源优势,公司控股子公司旗滨光能拟在深圳市宝安区投资设立深圳旗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新能源注册资本60,000万元),并将以该平台为抓手,全面梳理整合、优化提升光伏玻璃供应链的协同效率与管理水平,助力旗滨光能在行业竞争中筑牢优势。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 本次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深圳旗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旗滨光能投资设立深圳新能源;为高效推进供应链整合工作,董事会同意授权旗滨光能以深圳新能源为核心抓手,全面开展内部供应链业务及资源的梳理、整合与优化提升。授权范围涵盖但不限于由旗滨光能对现有承担其供应链职责的相关主体,依法实施合并、注销等整合操作,上述经授权的具体事项同意由旗滨光能自主决策,无需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 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旗滨光能,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3日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21,82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柏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光学玻璃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人造板销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矿山机械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旗滨光能(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1,649,440.72万元,负债总额为1,305,887.50万元,净资产为343,553.23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581,139.81万元,净利润-27,096.7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5年11月30日,旗滨光能(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1,737,012.07万元,负债总额为1,395,196.30万元,净资产为341,815.77万元,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658,886.52万元,净利润1,220.4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旗滨光能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其71.22%的股权。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标的概况
1、公司名称:深圳旗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具体住所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销售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资本:60,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彭清
7、股权结构:旗滨光能认缴深圳新能源100%注册资本,持股比例100%。
旗滨光能上述对外投资设立深圳新能源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结果为准。
(二) 股东投资情况
1、深圳新能源
单位:万元
(三) 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 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本次旗滨光能在深圳宝安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目的是为了响应产业链区域化、集约化发展需求,匹配自身业务发展状况,借力区域优势,构筑供应链竞争壁垒,升级子公司运营能力,为其在光伏玻璃领域的竞争力提升提供核心支撑,通过子公司区域布局优化,夯实集团在光伏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市场地位。本次投资是集团“强化新能源材料板块竞争力”战略的具体落地。
2、投资影响:本次投资将直接提升旗滨光能的供应链协同效率与管理水平,有利于赋能子公司提质增效,夯实盈利基础;有利于加强公司对光伏玻璃业务“生产+供应链”的全链条统筹管控,确保子公司发展与集团战略高度一致;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光伏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完善多元业务布局,提升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新增深圳新能源,本次投资是公司内部供应链资源的整合、调整,同时借力总部和深圳的区位与资源优势,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 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新设的公司后续运营可能会受到国家政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竞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收益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风险因素对新设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并利用自身经验及管理优势,加强对新设公司运营中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控,积极应对各类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40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李向阳先生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裁李向阳先生的辞职报告。李向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向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李向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二、 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向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没有分歧,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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