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5- 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Jeito II S.L.P.(以下简称“投资基金”)
● 投资主体: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WuXi AppTec Healthcare Holding S.C.S.p(以下简称“WuXi Lux Holding”)
● 投资金额:1,000万欧元(按2025年12月18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后约为人民币8,275.9万元)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投资无需提请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
● 投资风险分析:投资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政策法规、宏观经济、投资标的不确定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且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18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WuXi Lux Holding与Jeito Capital S.A.S.(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或“Jeito Capital”)签署 Subscription Agreement(以下简称“认购协议”),约定由WuXi Lux Holding认缴投资基金1,000万欧元的A类份额,对应已募集投资基金份额的1.07%。同日,WuXi Lux Holding与WuXi PharmaTech Healthcare Fund I L.P.(以下简称“WuXi Fund I”)签署Transfer Agreement(下称“转让协议”),约定WuXi Lux Holding按照最近一期投资人账户净资产价值及未出资认缴金额的总和受让WuXi Fund I持有的2,000万欧元基金认缴份额。WuXi Fund I认缴投资基金份额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5)。
转让协议与认购协议完成后,WuXi Lux Holding将合计持有投资基金3,000万欧元的A类份额,约占已募集投资基金份额的3.22%。截至本公告日, WuXi Lux Holding尚未支付投资款,后续WuXi Lux Holding将以自有资金根据认购协议及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转让款及后续投资款的支付义务。
(二)本次投资无需提请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
1、Jeito Capital S.A.S.基本情况
2、其他基本情况
管理公司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并遵守运营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经合理确认,管理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普通合伙人
1、Jeito GP II S.A.S基本情况
2、其他基本情况
普通合伙人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并遵守运营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经合理确认,普通合伙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 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投资基金依据法国法律组建,目标投向具备成为全球治疗领域领导者潜力的创新企业。重点布局于生物制药领域,具有明确临床需求及商业化潜力的成长早期企业。投资基金规模不超过12亿欧元。WuXi Lux Holding本次新增认缴1,000万欧元后,投资基金已募集约9.31亿欧元。
1、基金基本情况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投资基金的份额分为GP份额、A类份额及C类份额三类,其中GP份额仅由普通合伙人认缴,C类份额仅由管理公司、团队及其关联方或指定人士进行认缴。截至2025年12月18日,包括WuXi Lux Holding在内的份额持有人共计46名。各份额持有人及其认缴的基金份额详情请见下表:
注:上表中比例的合计与各项值之和间的差额,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投资基金为依据法国法律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在有限合伙协议的约定范围内,由普通合伙人代表投资基金委任、更换或终止对基金管理人和投资组合管理公司的任命,普通合伙人应确保投资基金及其投资组合始终由获准担任投资组合管理公司的主体进行管理。管理公司代表投资基金面对第三方,对为促进投资基金业务开展进行的募集、投资、组合管理及退出等活动具有完全职权。
自最终关闭日后的最迟两周内,投资基金应成立一个最多由七名合格投资人代表组成的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会成员应由在投资基金中承诺出资额最多的投资人代表或由管理公司决定任命产生,亦可包含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无投票权的观察员成员。顾问委员会讨论之事项主要包括:(i)管理公司和/或投资团队成员和/或投资组合公司或投资公司之间的任何潜在或实际利益冲突;(ii)管理公司向顾问委员会提出的任何事项;(iii)由有关法律所规定的表决批准事项;以及(iv)有限合伙协议中规定的任何其他事项。
2、各投资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1) 认缴基金份额、获取投资回报或承担相应的亏损;
(2) 各投资人应当根据投资基金的投资安排,按照认缴投资基金份额履行相应投资款支付义务;
(3) 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各投资人的其他权利义务。
3、管理费、投资收益的分配
(1) 管理费:自基金起始日起至四周年届满日(不含当日),管理费年费率为投资者认缴总额的2%。自四周年日起至基金起始日十周年届满之日(不含当日),投资人应按如下规则向管理人逐年支付管理费:(a)自四周年日至五周年届满日(不含当日),管理费为:(i)认缴总额的2%与(ii)未付管理费部分的21%中的孰低者;(b)自五周年日至六周年届满日(不含当日),管理费为:(i)认缴总额的2%与(ii)未付管理费部分的20%中的孰低者;(c)自六周年日至七周年届满日(不含当日),管理费为:(i)认缴总额的2%与(ii)未付管理费部分的19%中的孰低者;(d)自七周年日至八周年届满日(不含当日),管理费为:(i)认缴总额的2%与(ii)未付管理费部分的17%中的孰低者;(e)自八周年日至九周年届满日(不含当日),管理费为:(i)认缴总额的2%与(ii)未付管理费部分的13.45%中的孰低者;(f)自九周年日至十周年届满日(不含当日),管理费为:(i)认缴总额的2%与(ii)未付管理费部分的9.55%中的孰低者。“未付管理费部分”由投资基金在最终关闭日时达成的认缴总规模所确认的“管理费上限”与投资者前四年管理费总额之差值确定。
投资收益的分配:可供分配的收益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i)首先,向所有份额持有人按比例分配,直到他们收回(或视同收回)等于其未收回出资的总金额;(ii)其次,向A类份额持有人分配,直至他们收回等于其已出资认缴金额的1.25倍的款项(“优先回报”);(iii)此后,向C类份额持有人分配,直至其已获得(或视同获得)等于A类份额持有人优先回报与C类份额持有人根据本第(iii)项获得金额之和的20%的款项;(iv)最后,按照 80%与20%的比例在A类份额持有人与C类份额持有人之间进行分配。为进行分配,GP份额视同为A类份额。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拟投资领域
医疗创新领域初创企业,重点聚焦于生物医药成长早期公司。
2、投资计划
预计投资14-17家医疗创新初创企业。
3、盈利模式
扣除管理费等费用后的可分配的资产增值收益。
4、退出机制
投资基金应在基金存续期限届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事项发生时)终止并进入清算阶段,由管理公司担任清算人对基金资产进行有序变现清算。除当管理公司不满足合格清算人资格时,应根据有限合伙协议规定提名任命新的清算人。清算期内,清算人除为了实现组合资产价值的保护与变现、基金事务的有序结束以及有序分配以外,不得开展其他业务。清算人应被授予最广泛职权以保证投资基金完全清偿所有债务及负债,支付所有清算费用,并就当前以及可预期存在的未来债务进行充足拨备。清算人在进行任何资产变现及分配(含实物分配)时,均应该按照本公告“三、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之(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之3、管理费、投资收益的分配”所述规则对投资人进行分配。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WuXi AppTec Healthcare Holding S.C.S.p、Jeito Capital S.A.S.。
(二)投资金额:1,000万欧元(按2025年12月18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后约为人民币8,275.9万元)。
(三)投资方的权利义务:详见本公告“三、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之(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之2、各投资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四)管理费:详见本公告“三、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之(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之3、管理费、投资收益的分配”。
(五)投资收益的分配:详见本公告“三、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之(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之3、管理费、投资收益的分配”。
(六)存续期限: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限为自基金起始日起十年。除非发生有限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提前终止事项,管理公司有权将合伙期限延长两次,每次延长一年,但每次延长时须事先征得顾问委员会的同意。
(七)违约责任:WuXi Lux Holding作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仅在其认缴出资额范围内对投资基金的债务和义务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有限合伙协议及任何认购协议或转让协议均受法国法律管辖。当事方同意因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受法国法院管辖并予以解决。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Jeito Capital投资管理团队拥有优秀的投资与组合管理能力,本公司认为管理团队具备的丰富的生物医药公司管理运营经验与积淀多年的产业资源,以及创新的基金运营模式能够为欧洲生物医药初创企业提供关键的成长资金和运营提升指导。Jeito Capital所聚焦的生物医药领域创新企业是本公司重要的潜在客户群体,本次投资可以增进本公司对欧洲生物医药领域发展的最新动态深入了解,为公司在欧洲拓展市场提供前瞻性指引。本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参与认缴投资基金份额,本次投资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投资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政策法规、宏观经济、投资标的不确定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且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WuXi Lux Holding将会及时了解投资基金的运作情况、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管理公司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投资资金的安全。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5-075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相关股东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相关股东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注: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为Ge Li(李革)、张朝晖、刘晓钟。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
3、与实际控制人签署投票委托书的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出的通知,获知其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9,508,754股,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98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与实际控制人签署投票委托书的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从535,711,396股减少至506,202,642股,持股比例从17.95%减少至16.97%,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的比例按照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983,757,155股为基础计算,单项之和与合计不等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截至2025年12月17日,减持股东合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29,836,652股股份,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同日,减持股东合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11,500,000股股份,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39%。
三、 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减持事项未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与实际控制人签署投票委托书的股东需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根据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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