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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0        证券简称:通宝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鑫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6人,崔立新非独立董事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与晋能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不涉及特别表决;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所持657,313,245股、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2,735,615股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律师:安燕晨、杨扬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有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提出新议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做出的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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