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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ST建艺公告编号:2025-1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年,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建星建造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与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龙光骏嘉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二、本次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3)粤 0604 民初 22392 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告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龙光骏嘉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建星建造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6,302,949.4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二、被告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龙光骏嘉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建星建造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保修金3,623,997.0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三、被告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判决确定由被告佛山市禅城区龙光骏嘉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广东建星建造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5)粤06民终12477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23)粤0604民初22393号民事判决;

  二、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建星建造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5,868,047.7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三、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建星建造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保修金3,617,271.7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四、驳回广东建星建造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上述终审判决,控股子公司广东建星建造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可取得相应工程款等,因本次判决结果尚未执行,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公司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ST建艺公告编号:2025-154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建艺,证券代码:002789)在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18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通过自查及书面征询函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未发现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敬请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已披露的风险因素。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公司经营情况、金融市场流动性、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元因素影响,对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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