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7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马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江泱、金荣涛,高级管理人员龚凯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马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2,588,7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5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江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金荣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高级管理人员龚凯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马科先生、江泱先生、金荣涛先生、龚凯凯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819,2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马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江泱、金荣涛,高级管理人员龚凯凯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份来源: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取得(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不涉及首发前股份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表格中合计数与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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