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登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登临”或“标的公司”)
●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含本次)除已经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交易实施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微半导”)拟以人民币85.2378元/股的价格收购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木隆”或“交易对手方”)所持苏州登临的117,319股股份,涉及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龚轶先生和5%以上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已为苏州登临股东,以下简称“中新创投”)拟以同样股价分别收购万木隆所持苏州登临的35,195股和586,594股股份,涉及交易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00万元和5,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苏州登临0.2175%股份,龚轶先生和中新创投分别持有苏州登临0.0652%和4.3998%股份。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股权资产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龚轶先生、王鹏飞先生、卢万松先生和金光杰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 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龚轶先生为公司实控人之一,中新创投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故此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含本次)除已经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共同投资标的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1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2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苏州登临0.2175%的股权,系公司通过货币出资受让股权取得,交易类型属于《上市规则》中的“购买资产”。
(二)投资标的公司具体信息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因苏州登临的财务数据信息涉及商业敏感信息,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公司内部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苏州登临的财务数据信息豁免披露。
(3)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等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相关诉讼、仲裁、被查封、冻结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为85.2378元/股,系参考标的公司近期融资估值及未来发展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目标公司:苏州登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普洱湄公河雨林庄园投资有限公司
(二)本次交易安排
1、目标股份的转让
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出售,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1.7319万股;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应促使除本协议签署方以外的目标公司其他现有股东书面放弃对目标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2、转让价款及支付
各方同意,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受让的目标股份的转让对价合计(下称“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000,000元(含税);受让方应当自本协议所列各项条件均被满足或被受让方同意全部或部分豁免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汇入转让方指定的受托方的银行账户;转让方和受托方确认,转让方委托受托方代为收取本协议项下的转让价款,受托方对目标股份不享有任何权益。受让方向上述指定银行账户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后,即视同转让方已收到转让价款。转让方与受托方之间如就代收款事宜产生的任何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受托方未向转让方转付价款、未足额转付、转付延迟等),均由转让方与受托方自行解决,不影响本协议项下转让行为已完成的效力及受让方已完成付款的认定,转让方和受托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受让方主张任何权利。
(三)转让价款的交付与交割
各方同意,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应以先决条件均被满足或被受让方以书面形式全部或部分豁免为前提条件;各方同意,转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应在转让价款汇入日后15个工作日内至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提交外商投资企业信息变更报告或相应备案(如需,以下简称“登记及报告手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全力配合目标公司完成上述登记手续;各方确认并同意,转让价款汇入日前(不含转让价款汇入日),目标股份对应的全部损益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自转让价款汇入日起(含转让价款汇入日),目标股份对应的全部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四)费用承担
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承担各自就本协议的谈判、签署、递交和履行所产生的全部成本与费用。若由于转让方和受让方中任一方的过错导致本次股份转让未能完成,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其应支付其他各方就本协议的谈判、签署、递交和履行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财务顾问、和其他顾问的合理费用和成本;各方同意,因本次股份转让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应由各方各自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现行明确的规定承担。受让方应及时依法就本次股权转让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并将完税凭证提供给目标公司。
(五)生效条件及时间
经各方同意,协议经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违约和赔偿
如果任何一方做出的陈述是虚假或者不正确的,或者违反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承诺或义务(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致的除外),该方(下称“违约方”)应被视为违反本协议。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违约方应在相关的其他各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对该等违约进行补救,并向其他各方赔偿其因该等违约而承担或者遭受的所有损失和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转让方应当就所有直接或间接由转让方违反本协议中所作出的陈述、保证、承诺、义务或约定而引起的、与之相关或有关的、附随其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对受让方进行赔偿、为其抗辩、并使受让方免受损害。
(七)争议解决
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及其履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仅为本协议的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的管辖,并依其解释。各方之间因在订立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而实施的,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股权投资以获取中长期投资回报。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长期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合作投资事项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或导致同业竞争。
八、风险提示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变化、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苏州登临存在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因此,公司存在本次购买资产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股权资产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均认为公司本次购买股权资产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关联交易,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股权资产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关联董事龚轶先生、王鹏飞先生、卢万松先生和金光杰先生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龚轶先生、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苏州登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苏州登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17,319股,此次购买股权资产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此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尚需完成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十、中介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上述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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