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6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H7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永刚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渊、章雪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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