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柏硕”)持股5%以上股东J.LU INVESTMENTS LLC(以下简称“J.LU”)与浙江启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启厚汇理3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启厚资产”)于2025年10月21日签署了《股票转让合同》,J.LU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启厚资产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13,800,000股(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占公司总股本的5.66%,占公司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69%,转让价格为13.95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192,510,000元。上述交易如最终能顺利实施,启厚资产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5-049)。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J.LU与启厚资产签署的《股票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因受相关法律法规与外汇管理政策影响,J.LU银行账户的开立计划有所顺延(目前该账户已完成开立),为确保原协议的顺利履行,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股票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对本次协议转让的首笔交易价款的支付时间进行了调整,第二笔、第三笔交易价款的支付时间未进行变更,仍按原协议约定执行。《补充协议二》对税费代扣代缴等条款进行了补充修订。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票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
1.原股票转让合同第三条付款方式部分第 3.2.1条:
“第一笔款项:本协议生效且上市公司披露本次协议转让相关公告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6,000万元。(即人民币60,000,000元,大写:陆仟万元)。”
修改为:“第一笔款项:本协议生效且上市公司已就本次协议转让发布相关公告后,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列明其收款账户信息(至少包括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等信息)。乙方自收到该等有效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笔人民币3,000万元(¥30,000,000.00,大写:叁仟万元整);第一笔款项汇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再向甲方支付第二笔人民币3,000万元(¥30,000,000.00,大写:叁仟万元整)。两笔款项合计人民币6,000万元(¥60,000,000.00,大写:陆仟万元整)。”
2.原股票转让合同第三条付款方式部分第3.3.1条:
“乙方应将上述各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由甲方另行提供。甲方如需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最新书面通知的账户信息支付。”
修改为:“本次协议转让收款账户如下:
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信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股票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1.删除股票转让合同第三条付款方式部分第3.1.2条:
“双方已经通过内部有效决策程序同意本次标的股票的转让。”
2.原股票转让合同第三条付款方式部分第3.2.2条:
“第二笔款项:乙方收到交易所出具的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4,000万元。(即人民币40,000,000元,大写:肆仟万元)。”
修改为:“第二笔款项:乙方收到交易所出具的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4,000万元减去转让过程中乙方帮甲方代扣代缴的所有税费(税费具体金额以税务局完税证明为准)。”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票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股票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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