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和经营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聚焦“AI+大交通”核心主业,提升经营质量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是中国专业的人工智能技术产品与服务企业,以“城市慧变得更好”为使命,基于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数字技术和工业控制等核心技术,聚焦城市群立体交通主赛道(智慧轨道交通、智慧城市交通)和两大业务场景(企业数字化升级、智慧城市治理),提供从基础理论、核心算法到城市场景应用的全栈人工智能技术产品与解决方案。公司在“AI+大交通”领域持续深化布局,通过技术产品创新、业务场景落地、市场拓展和品牌生态建设等,巩固在智能交通主赛道业务的行业领先地位。
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3×3”战略“引领发展期”目标,以“技术产品化、经营属地化、业务国际化、产业一体化”为主轴,深耕“AI+大交通”主赛道,推动“交通佳鸿”操作系统、知行交通大模型等核心技术的迭代升级与多场景复用,同时稳步拓展智慧城市治理、企业数字化升级等多元业务。在此基础上,公司将以产品线经营模型提升竞争力,引入人才、完善机制实现产品降本增效;巩固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营销根据地、优化“战区+分公司”体系,分步骤开拓海外市场。与此同时,公司将聚焦交通产业链推进战略并购与前瞻布局,全力推进H股上市加速国际化,同时深耕企业数字化业务,攻坚其与交通主赛道融合,打造交通属性增值平台服务企业。
二、 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提升股东回报,持续关注市值管理并做好研发经营各项工作,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努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2025年5月12日,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完成回购且尚未使用的10,204,924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
未来,公司将继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通过稳健的经营和良好的业绩促进公司价值提升。公司将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并落实科学、透明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加强市值管理,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 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作为广东省首批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广州市轨道交通和人工智能产业链“双链主”企业,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公司设立了2大人工智能研究院,拥有4个国家级研发机构,10余个省市研发机构和科研基地,承担数十个国家及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同时,公司打造了“自主研发+协同创新”研发体系,通过参股投资云从科技、睿帆科技、思必驰科技、Unity中国等一批人工智能技术企业,并与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山大学、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知名院校建立专项技术研发合作,使研发团队时刻与业界前沿技术企业和专家保持密切交流,形成对人工智能各个领域的前沿洞察力。
未来,公司将秉持创新精神,持续投入人工智能、数字技术、工业控制技术的研发,并推动科技成果的产品化落地。公司将紧密关注大模型技术的前沿动态,加速推进公司自研垂类大模型——佳都知行交通大模型、慧行大模型的迭代研发;持续加大在交通佳鸿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致力于解决交通行业各类设备互联互通难题;深入挖掘高价值细分场景,推动大模型技术、交通佳鸿技术在智能交通领域的商业落地。同时,公司将保持对重大技术产品创新的高度敏感性,紧密跟踪新技术、新产品革新趋势,提前布局前瞻性技术产品,为公司长远发展培育潜在增长曲线。
四、 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公司重视投资者沟通工作,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设有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现场调研等多种投资者沟通渠道,坚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可读性与有效性。同时,公司于定期报告披露后举办业绩说明会,就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积极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发展情况,帮助投资者全方位了解公司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从而增强公司的信息透明度。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增进与投资者有效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保持与投资者的常态化、高效沟通,积极参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活动,使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与发展战略。
五、 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同时,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项目决策以及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加强决策科学性。此外,公司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提升董事会多元化水平,在充分考虑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的基础上选聘独立董事,促进董事会成员专业多元化、性别多元化,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将持续关注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最新动态,及时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确保公司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和风险防范机制,多维度提升治理能力,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六、 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致力于通过多维度举措强化其履职监督与风险防控。公司通过健全的内部控制与治理制度,明确“关键少数”的职责边界与行为规范,切实保障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持续沟通和专项培训,确保其在信息披露、股份变动等重要事项中严格依法合规,提升“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履职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其决策与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与长期发展战略。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系统化的培训机制,积极组织“关键少数”持续参加资本市场各类专题培训,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处罚案例等信息;建立薪酬水平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的薪酬机制,促使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长期绑定。
七、 其他说明
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本行动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与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根据实际进展、外部环境变化及投资者反馈进行动态优化。公司将继续深耕主业,锐意创新,不断提升公司发展质量与长期投资价值,提高核心竞争力,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与广大投资者共同成长。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8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市场环境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投资内容的情况下,将“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本次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6,334,04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7,099,961.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83,674.4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4,116,286.85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月16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16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8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金额不含投资收益和利息收益。
2、上表中“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金额”未包含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垫付还未置换的募集资金。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市场环境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投资内容的情况下,将“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产业生态成熟度及项目实际执行情况,为保障项目实施质量、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投项目投资风险,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项目进行延期调整,具体原因如下:
1、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
(1)项目延期原因
项目整体进度较原计划放缓,核心系研发过程中技术攻坚、场景适配及行业趋势迭代等因素超出初期评估,为保障技术成果先进性与落地实用性,公司审慎调整研发节奏。项目聚焦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底座构建,涉及物联网、大数据、AI仿真等多领域前沿技术的深度耦合,技术集成复杂度较高,关键环节迭代验证耗时超出预期;同时,为强化技术与交通、城市管理等核心场景的绑定,需开展大量定制化适配工作,客户需求挖掘与验证周期相应拉长。此外,行业技术路线与应用标准持续更新,公司需动态优化研发方案以规避技术风险,确保产品长期适用性,上述因素共同导致项目进度有所调整。
(2)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①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数字孪生技术作为数字经济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支撑,已被纳入多项国家战略规划,政策支持持续强化。当前城市治理、轨道交通等领域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传统技术难以满足多源数据整合、实时仿真决策等高阶需求,数字孪生技术成为破解行业痛点的关键路径,市场空间持续扩容。项目已完成部分核心子项目建设,取得多项著作权,相关成果已在多个实际项目中试点适配,继续实施可充分衔接前期研发投入,避免技术成果闲置,推动核心技术规模化落地。
②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在数字孪生领域已构建深厚技术积累,突破全要素融合渲染、多源异构数据治理等关键技术,形成从三维场景搭建到可视化应用开发的完整技术链条,产品稳定性经多轮测试验证。研发层面,组建了涵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的专业团队,同时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持续强化创新能力。业务落地方面,数字孪生技术已在多个城市数字化项目中完成场景验证,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与项目实施经验,可快速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方案。资金与管理上,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合规有序,剩余资金可充分支撑后续研发,公司通过动态优化研发节奏、建立客户需求快速响应机制,确保项目高效推进。
2、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延期原因
项目整体进度较原计划放缓,主要受外部市场环境、客户需求特性及行业技术规范迭代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同步优化推进节奏以保障项目质量与投资回报。部分地方政府轨道交通项目审批与投资节奏放缓,存量项目升级招标延迟,导致产业化研发的验证场景与市场反馈周期拉长;行业客户对技术安全性、可靠性要求严苛,联合研发与产品准入测试等环节耗时超预期。同时,智慧轨道交通相关技术标准与互联互通规范仍在完善,公司需跟随标准演进调整研发方案,叠加国产化适配、节能降耗等技术适配需求,导致项目进度有所调整。
(2)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①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国家“交通强国”战略与“双碳”目标持续深化,《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智慧城轨发展纲要》明确智能化升级方向,政策支撑有力。当前轨道交通行业面临运营成本高、核心技术自主化不足等痛点,客户对系统安全性、节能降耗的需求日益严苛,项目研发的数字化系统与绿色运维服务体系,精准契合行业“降本增效”“自主创新”核心诉求。项目已完成部分核心子项目建设,形成多维度技术产品体系雏形,相关成果已适配部分存量项目升级需求,继续实施可衔接前期研发投入,推动技术成果规模化落地。
②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
轨道交通行业存量设施规模庞大,智能化升级、运维优化及国产化替代需求持续释放,市场需求刚性较强。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积累深厚技术沉淀,自主掌握CPS架构融合、鸿蒙适配等关键技术,核心产品已进入客户准入测试阶段。研发与人才层面,组建了经验丰富的核心团队,通过产学研合作持续强化创新能力。客户资源与落地能力上,与多地地铁集团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具备存量系统升级、全流程项目建设与交付经验,可快速转化研发成果。资金与管理方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合规,剩余资金可支撑后续研发推广,完善的项目管控体系能动态优化节奏,保障项目高效推进。
3、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延期原因
项目整体进度较原计划放缓,核心系车路协同产业生态成熟度、商业化模式探索进程及行业规范落地节奏均低于初期预期,公司动态优化研发策略以保障项目质量与市场适配性。车路协同“车-路-云”生态协同进度未达预期,公司将全场景研发调整为聚焦试点场景的小规模验证,适配产业实际发展节奏;领域内可持续商业化模式仍在试点探索,行业技术标准与数据接口规范尚未统一,部分研发工作需等待标准明确。同时,多地业务流程与需求存在差异,定制化适配与场景验证耗时增加,共同导致项目进度有所调整。
(2)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①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国家“交通强国”战略与《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持续深化,叠加智能网联汽车、数字孪生城市等政策协同赋能,车路协同成为交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支撑,政策导向清晰。当前智慧交通面临管控效率不足、多模式协同不畅、路车云数据割裂等痛点,随着智能网联汽车渗透率提升与路侧基建建设推进,市场对精细化、全链条协同的数字化解决方案需求迫切。项目已完成部分核心子项目建设,形成技术支撑体系雏形,继续实施可衔接前期研发投入,推动核心技术规模化落地。
②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在智慧交通领域积累深厚技术沉淀,自主研发的“IDPS城市交通大脑”已规模化应用,突破路端设备统一接入、多源数据融合等关键技术,核心技术链条成熟稳定。研发层面,组建了涵盖交通工程、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专业团队,通过产学研合作持续攻关前沿方向,创新能力有充分保障。市场落地方面,各地智能网联示范区、智慧高速建设需求持续释放,公司与多地交通管理部门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积累丰富试点项目落地与运维经验,可快速转化研发成果。资金与管理上,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合规有序,剩余资金可支撑后续核心子项目研发推广,动态适配的研发策略能灵活应对行业标准演进与客户需求变化,保障项目高效推进。
4、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1)项目延期原因
项目整体进度较原计划放缓,核心系公司结合宏观经济环境与市场需求,主动调整拓展策略并加大精细化建设投入。公司聚焦核心市场深耕,增加投入时间开展区域调研、搭建线上协同机制;同时审慎控制资源投入节奏,精细化模式下展厅定制、团队本地化培养等环节耗时增加,导致项目进度有所调整。
(2)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①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国家数字经济与新基建政策持续深化,智能轨道交通、智慧城市等领域市场需求向二三线城市渗透,行业对本地化销售支撑、快速服务响应的需求日益迫切,精细化销服网络成为抢占市场的关键。当前行业竞争已转向“产品+服务”综合能力比拼,客户对服务定制化、响应即时性要求持续提升。项目已完成核心区域场地布局及专业化团队组建,继续实施可充分衔接前期投入,最大化发挥基础建设价值,强化核心市场覆盖与客户黏性。
②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已构建覆盖全国的成熟销服基础,广州、华南、华东、中南、西区、北区六大区域经营平台积累了丰富的市场开拓与客户服务经验,线上协同机制初步搭建,可实现总部与区域高效联动。客户资源方面,智能轨道交通与智慧城市业务已辐射多个省份及城市,与多地地铁集团、政府部门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具备充足业务场景支撑。品牌层面,核心产品入围国家及地方示范项目,行业口碑良好,为区域拓展提供有力背书。资金与管理上,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合规,剩余资金可支撑后续场地优化、团队扩充及系统完善;“效能优先”策略与完善的管控机制,能精准配置资源,保障项目高效推进。
(三) 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重大不利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正常,项目实施的相关资源配备有序落实。本次延期主要系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及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所作的主动性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计划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 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设进度,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持续关注影响项目推进的各项因素,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保障募投项目按调整后的计划推进、按期达成预期目标。
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仅调整项目完成日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涉及募投项目变更。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后续仍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仅调整项目完成日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涉及募投项目变更。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6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8人,参与表决8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市场环境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投资内容的情况下,将“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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