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东南区65栋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龚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8人;
2、 董事会秘书李麟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财务负责人谢长勇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和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苏州工业园区智禹东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放弃表决权的214,612股不计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议案1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琦、赵龙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东微半导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57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
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未来核心技术研发方向以及研发项目的管理与执行等实际情况,新增认定王毅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原核心技术人员刘伟先生因工作内容调整,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技术优势、业务及产品创新能力产生实质影响。
一、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新增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公司经研究并考虑未来核心技术研发方向以及研发项目的管理与执行情况等相关因素,新增认定王毅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王毅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荷兰代尔夫特工业大学电力电子专业博士毕业。2011年1月至2017年6月,担任荷兰飞利浦照明(现昕诺飞)高级电源工程师;2017年9月至2025年8月,历任德国英飞凌科技首席应用工程师、资深首席产品定义工程师;2025年9月加入公司,担任系统应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毅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情况
刘伟先生因工作内容调整,近期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然在公司继续任职。
1、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刘伟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邮电大学微电子学专业。2007年9月至2008年7月,担任东莞奇力新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08年9月至2009年7月,担任苏州可胜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助理工程师;2009年8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研发部资深研发工程师;2020年11月至2025年8月,兼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2、知识产权情况
刘伟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3、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刘伟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及知识产权归属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书》,对公司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竞业禁止等事项均作了严格的规定,明确约定了保密内容和违约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刘伟先生存在违反上述协议相关条款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00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苏州工业园区高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91,522股。后续刘伟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发上市时所作的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已经形成了结构完整、后备充足、技术专业且全面、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创新的人才基础,能够保障公司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持续创新能力,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依赖的情形。
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分别为54人、65人、69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9.09%、50.39%、43.6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3人。本次调整前后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公司研发部门结构完整、人才后备充足,现有研发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公司研发团队仍持续投入对公司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工作。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优化人才激励措施、强化高端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核心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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