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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提示性公告

  中欧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5年12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

  2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的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已就旗下2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详见“一、产品变更信息”)变更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变更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分别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于2025年12月8日表决通过了前述议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根据业务实际交接情况与安排,自本公告发布日起即2025年12月22日,前述财达证券旗下2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正式变更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变更信息

  二、《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修改要点

  上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要点包括:

  1、变更产品名称、简称、代码等基本信息;

  2、变更产品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变更产品投资经理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经理;

  4、将产品类型由“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变更产品存续期为“不定期”;

  6、产品登记机构由“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调整产品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具体调整详见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中《资产管理合同》具体修订;

  8、调整估值对象和估值方法,包括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估值方法,并补充新增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

  最后,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修订情况以及各集合计划的实际运作情况,对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一并进行了修订。

  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具体修订已在财达证券于2025年11月6日发布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中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变更注册后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变更注册后的基金合同生效安排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2025年12月22日),上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变更注册后的基金合同生效,原《资产管理合同》失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即2025年12月22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变更注册后的公募基金。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已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2、依据表决通过的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各集合计划后续重新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以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公告为准。对于中欧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于运作期到期日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上述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其他重要提示

  1、对于在上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赎回选择期间未赎回、未转出的持有人,其持有的该计划份额将默认结转为相应变更后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该等投资者在相应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前持有的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保留原份额注册登记日期,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期限连续计算。对于设置滚动运作期的中欧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前持有的原财达证券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保留原份额注册登记日期,运作期到期日为按原《财达证券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规则计算的运作期到期日,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与原份额适用相同的运作期到期日。

  2、对于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相应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25年12月22日起,其登记机构由“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需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方可进行中欧稳达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原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原销售机构查询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立情况,如截至2025年12月22日,份额持有人在原销售机构未查询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成功开立记录或未查询到中欧稳达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份额持有人可联系原销售机构办理有关基金账户开立事宜,亦可拨打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或通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在线客服咨询有关账户开立事宜。特别提示各位份额持有人,如未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则其所持有的份额将统一转登记至中欧基金开立的专用基金账户上,后续只有完成账户开立、确认等相关手续后,才能查询或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

  3、中欧稳达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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