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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总部1902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王鹏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并做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公司董事邢海荣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独立董事谢彦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董事会秘书姚磊出席;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一为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晨、徐再炀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25-061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CEO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CEO的议案》。

  参会董事一致推举吕伟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并聘任其为公司CEO(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吕伟顺具备履职能力、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附简历:

  吕伟顺,男,1962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大连商场经理办副主任,交电经理部副经理、经理、百货文化部经理;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大商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2016年4月至今任大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现任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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